為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進一步加強對經濟運行的協調指導,深入研究影響經濟運行的重大問題,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前瞻性,不斷提高經濟運行監測分析質量,提出針對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強的意見和建議,為市委、市政府巨觀調控提供依據,實現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持經濟跨越發展態勢。根據《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經濟運行組織協調機制的通知》(新政文〔2008〕181號),制定本辦法。
建立巨觀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指標體系,建立巨觀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制度,工作要求,
建立巨觀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指標體系
(一)指標體系設定
全市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指標體系共分為經濟、投資、效益、生產要素、工業生產、物價、金融運行、對外經貿、民生監測指標九大類40項。上述這些基本指標應根據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所側重,適時進行監測和分析。
(二)報送時間和內容
各項指標報送時間詳見附屬檔案,全市經濟運行組織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月15日前報送經濟運行分析報告,內容包括:當前經濟發展態勢和走勢分析;主要指標的增長變化,特別當指標同比、環比有較大起伏時,要深入分析原因;經濟運行狀況、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影響因素分析;下步工作建議。
(三)報送方式
通過政府區域網路報送全市經濟運行組織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
建立巨觀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制度
全市經濟運行組織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起草月度、季度經濟運行分析報告報送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決定適時召開全市經濟運行組織協調領導小組會議,對經濟運行中出現的問題,按照《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經濟運行組織協調機制的通知》(新政文〔2008〕181號)規定解決。
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對分解的監測指標一定要落實到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責任人,於本辦法印發之日後3日內將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及聯繫方式報送全市經濟運行組織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市經濟運行組織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將各監測指標和經濟運行分析報告報送情況上報領導小組,並反饋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由領導小組決定在經濟運行組織協調會議上通報。對未按時報送指標和經濟運行分析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全市經濟運行組織協調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