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國家稅務局

新鄉市國家稅務局

新鄉市國家稅務局是新鄉市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下轄13個縣(市、區)局,1個稽查局,52個稅務分局、6個稅務所;現有幹部職工2227人,其中在職人員1562人;共管理納稅人 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5857戶,小規模及其他納稅人6017戶,個體納稅人24202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國家稅務局
  • 地區:新鄉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
稅局概況,機構設定,屬下稅局,領導介紹,

稅局概況

新鄉市國稅系統是實行垂直管理的組織體系,全市各級國稅機關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出口貨物退(免)稅等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 新鄉市國家稅務局是新鄉市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下轄13個縣(市、區)局,1個稽查局,52個稅務分局、6個稅務所;現有幹部職工2227人,其中在職人員1562人;共管理納稅人 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5857戶,小規模及其他納稅人6017戶,個體納稅人24202戶。
“十五”期間,全市國稅幹部職工開拓創新,奮力拚搏,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共組織稅收收入77億元,年均增長14.79%,2007年共組織國稅收入35.8億元,同比增長30.2%。全市國稅部門在為經濟社會提供財力的同時,立足稅收看經濟,服務全市經濟發展大局,在嚴格依法治稅的同時,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積極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十五”期間,共審批減免稅14億元,有力支持了新鄉經濟社會發展。

機構設定

新鄉市國家稅務局,位於新鄉市化工路28號,為全職能局,按照行政區劃設定,級別為正處級。市局機關設12個內設機構(正科級)、2個直屬機構(副處級、正科級各1個)、2個事業單位(正科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工作,開展稅務學會活動;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貨物和勞務稅票證,並負責相關係統的推廣套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居民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涉稅事項和違法案件舉報,負責政務接待及轉辦工作;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管理工作。落實註冊稅務師行業規範性檔案及管理制度;受理稅務師事務所設立申請的初審工作;對本地區註冊稅務師行業實施管理、監督、檢查。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負責綜合徵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組織落實小規模企業、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服裝製作工作。
9.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牽頭組織幹部離任審計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0.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1.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承擔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地區)間的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12.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機關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
系統工會工作委員會 負責工會組織建設,維護幹部職工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指導系統內基層工會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工會工作;承擔幹部職工慰問、救助、生活福利保障工作;負責職工之家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民眾性文體活動。
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直屬機構 1.稽查局 級別為副處級,位於新鄉市文化街684號。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舉報中心)、檢查科6個、案件審理科。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三)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管理工作和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承擔計算機類設備的管理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四)所屬機構
新鄉市轄縣(市、區)國家稅務局13個,分別為: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國家稅務局、衛濱區國家稅務局、 紅旗區國家稅務局、 鳳泉區國家稅務局、牧野區國家稅務局、輝縣市國家稅務局、衛輝市國家稅務局、 新鄉縣國家稅務局、 獲嘉縣國家稅務局、 原陽縣國家稅務局、延津縣國家稅務局、 封丘縣國家稅務局、長垣縣國家稅務局。

屬下稅局

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國家稅務局
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國家稅務局,位於新鄉市華蘭大道449號,負責新鄉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6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1個。
衛濱區國家稅務局
衛濱區國家稅務局,位於解放大道南段179號,負責衛濱區內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3個。
紅旗區國家稅務局
紅旗區國家稅務局,位於新鄉市和平大道53號,負責紅旗區內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3個。
鳳泉區國家稅務局
鳳泉區國家稅務局,位於鳳泉區區府路90號,負責鳳泉區內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3個。
牧野區國家稅務局
牧野區國家稅務局,位於新鄉市東幹道與北幹道交叉口,負責牧野區內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4個。
輝縣市國家稅務局
輝縣市國家稅務局,位於輝縣市共城大道西段路南,負責輝縣市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7個。
衛輝市國家稅務局
衛輝市國家稅務局,位於衛輝大道,負責衛輝市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5個。
新鄉縣國家稅務局
新鄉縣國家稅務局,位於新鄉市健康路22號,負責新鄉縣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5個。
獲嘉縣國家稅務局,位於獲嘉縣民主路,負責獲嘉縣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4個。
原陽縣國家稅務局,位於原陽縣南幹道269號,負責原陽縣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5個。
延津縣國家稅務局
延津縣國家稅務局,位於延津縣建設路北段,負責延津縣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5個。
封丘縣國家稅務局
封丘縣國家稅務局,位於封丘縣南環路中段,負責封丘縣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6個。
長垣縣國家稅務局
長垣縣國家稅務局,位於長垣縣縣城建設路南段,負責長垣縣國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內設行政機構7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1個,派出機構7個。

領導介紹

工作簡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曾歷任洛陽市稅務局稅政三科副科長、企業所得稅科副科長,洛陽市國稅局流轉稅管理科科長、辦公室主任、洛陽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許昌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河南省國稅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2007年9月任新鄉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負責本局全面工作。
工作簡歷:1973年4月參加工作,1980年12月從事稅務工作,曾歷任鶴壁市稅務局鹿樓分局副局長、第三分局局長、郊區局局長,1994年9月任新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新鄉市國家稅務局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和政策法規科的各項工作。
工作簡歷:1982年10月參加工作,曾歷任新鄉市新華區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紅旗區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直屬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北站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新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鶴壁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9年8月任新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新鄉市國家稅務局計畫統計科和徵收管理科的各項工作。
高利洲
工作簡歷:1972年12月參加工作,1987年11月從事稅務工作,曾歷任新鄉市國稅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新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河南省國稅局服務中心副主任,2006年5月任新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新鄉市國家稅務局辦公室、服務中心和機關黨辦的各項工作,並負責協調票證印刷廠的工作。
衛全中
工作簡歷:1975年1月參加工作,曾歷任濟源市稅務局稅政科科長、濟源市稅務局副局長、濟源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4年4月任新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工作:分管新鄉市國家稅務局監察室和市局稽查局的各項工作以及本系統的巡視工作。
工作簡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曾歷任新鄉市國稅局發票科副科長、科長、計財科科長、財務管理科科長,市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2009年8月任新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新鄉市國家稅務局教育科和財務管理科的各項工作。
工作簡歷:1984年2月參加工作,曾歷任安陽市國稅局稅務公安室副主任、個體稅收管理科副科長、科長、林州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安陽市國稅局稽查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6月任新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分管工作:分管新鄉市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科(流轉稅管理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所得稅管理科和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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