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縣國稅局內設計畫統計科、政策法規科、人事教育科、徵收管理科、監察室、辦公室、信息中心、稽查局和辦稅服務廳,下轄城區、小店、東屯、馬莊、司寨五個基層徵收分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本地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五、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範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六、研究稅收徵收管理方法,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七、承辦市國家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負責本地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五、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範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六、研究稅收徵收管理方法,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七、承辦市國家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