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新鄉市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項目建設,生成日期為2014-09-19。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新鄉市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項目建設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常年公開
- 索引號:G0001-0201-2014-00135
- 檔案編號:新政辦(2014)88號
- 生成日期:2014-09-19
為進一步實施好新鄉市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項目,根據上級要求,結合近年來實際情況,市政府決定對項目建設管理進行完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範招標投標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堅
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統一在新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進行,通過競爭擇優確定中標單位。按照《新鄉市國有資金項目選取招標採購代理機構暫行辦法》選取的招標代理機構,必須具有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質。新鄉市千億斤項目辦公室負責全市項目設計單位招投標活動的進場交易,各縣(市)千億斤項目辦公室負責各自項目的施工、貨物、監理等招投標活動的進場交易。市、縣兩級千億斤項目辦公室要嚴格執行進場交易的各項規定,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行業監管,切實確保項目建設市場交易更加公開透明,規範有序。
二、健全質量監管體制
進一步明確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供貨)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各方的責任和義務,依法對項目工程質量負責。發揮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委託的項目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作用,對項目建設實行強制性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對在質量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各相關單位要及時處理,保證項目工程質量。
三、實行專家復驗制度
新鄉市千億斤項目辦公室通過隨機抽取的辦法,從市級及以上市政府評標專家庫中確定相應資質的專家組成市復驗組,對項目進行復驗。市復驗組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項目驗收的規定,從項目的建設內容完成情況、工程質量、財務管理、效益發揮等方面進行嚴謹、科學、明確的評價,最後對被復驗項目工程作出是否通過復驗的結論。市復驗組專家在復驗評價中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負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不得徇私舞弊,一經發現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項目的各參建單位,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責任至上的思想,狠抓各項制度的落實,齊心協力地建設好項目。市、縣兩級千億斤項目辦公室要釐清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否則將給予相應責任追究。實行全市統一的黑名單制度和通報制度,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對設計、施工(供貨)、監理等單位存在的重大問題,一經查實,堅決列入“黑名單”。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新鄉市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細則》(新政辦〔2010〕197號)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一、規範招標投標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堅
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統一在新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進行,通過競爭擇優確定中標單位。按照《新鄉市國有資金項目選取招標採購代理機構暫行辦法》選取的招標代理機構,必須具有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質。新鄉市千億斤項目辦公室負責全市項目設計單位招投標活動的進場交易,各縣(市)千億斤項目辦公室負責各自項目的施工、貨物、監理等招投標活動的進場交易。市、縣兩級千億斤項目辦公室要嚴格執行進場交易的各項規定,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行業監管,切實確保項目建設市場交易更加公開透明,規範有序。
二、健全質量監管體制
進一步明確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供貨)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各方的責任和義務,依法對項目工程質量負責。發揮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委託的項目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作用,對項目建設實行強制性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對在質量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各相關單位要及時處理,保證項目工程質量。
三、實行專家復驗制度
新鄉市千億斤項目辦公室通過隨機抽取的辦法,從市級及以上市政府評標專家庫中確定相應資質的專家組成市復驗組,對項目進行復驗。市復驗組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項目驗收的規定,從項目的建設內容完成情況、工程質量、財務管理、效益發揮等方面進行嚴謹、科學、明確的評價,最後對被復驗項目工程作出是否通過復驗的結論。市復驗組專家在復驗評價中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負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不得徇私舞弊,一經發現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項目的各參建單位,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責任至上的思想,狠抓各項制度的落實,齊心協力地建設好項目。市、縣兩級千億斤項目辦公室要釐清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否則將給予相應責任追究。實行全市統一的黑名單制度和通報制度,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對設計、施工(供貨)、監理等單位存在的重大問題,一經查實,堅決列入“黑名單”。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新鄉市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細則》(新政辦〔2010〕197號)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