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中小微企業成長培育工程的實施意見

新鄉市中小微企業成長培育工程的實施意見經市政府同意於2021年12月1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中小微企業成長培育工程的 實施意見
  • 發布時間:2021年12月1日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一、指導思想,二、工作目標,三、主要任務,四、保障措施,

檔案發布

索引號:
G0001/2021-0011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時限:
常年公開
發文字號:
新政辦〔2021〕67號
發布機構:
-
發布日期:
2021-12-01
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新鄉市中小微企業成長培育工程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中小微企業是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活躍經濟、吸納就業、推動創新、增加稅收、便民利民等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為進一步激發中小微企業內生動力,推動我市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檔案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聚焦千億產業集群、百億企業培育,以延鏈、補鏈、強鏈為主攻方向,構建中小微企業成長支撐體系,最佳化企業成長機制和環境,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快速發展,著力培育一批競爭優勢明顯、社會貢獻突出的高成長性中小微企業,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一)中小微企業支撐能力不斷增強。緊緊圍繞千億產業集群、百億企業培育,突出抓龍頭企業帶動大中小企業協同,抓產業協作促進上下游貫通,抓關鍵替代維護供應鏈穩定,加快形成龍頭企業頂天立地、中小微企業鋪天蓋地的梯次發展格局。
  (二)“四上”企業數量顯著增長。大力培育規模以下高成長性、技術密集型、細分領域市場占有率較高、四大新興產業鏈企業成長為“四上”企業,力爭每年新增300家。到2023年,力爭全市“四上”企業突破4800家。
  (三)企業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倍增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春筍”計畫,加快培育一批專注於細分市場、聚焦主業、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力爭每年新增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0家、省級“專精特新”企業50家。到2023年,力爭全市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突破40家,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突破200家,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突破2家。
  (四)中小微企業自身建設不斷提升。中小微企業工業增加值增速不低於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平均增速,企業抗風險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不斷增強,促進經濟成長,增加財政收入,擴大城鄉就業,維護社會穩定。

三、主要任務

  (一)暢通產業鏈條
  1.強化產業配套,打通產業鏈、供應鏈堵點。鼓勵我市中小微企業積極為我市確定的百億企業及培育企業協作配套,加強統籌指導和協調服務,推動解決龍頭企業及其配套中小企業增產增效的跨部門跨地區問題,協調解決企業實際困難。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發改委、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實施梯度培育
  2.引導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個轉企”)。簡化“個轉企”程式,按照“一注一開”的原則和程式同時辦理;在不違反企業名稱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保留原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及特點;在經營有效期內,如經營場所(住所)不變,原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前置許可的有效證件、經營場所證明可以繼續使用。個體工商戶因轉型需要,將房產、土地劃轉給其個人設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符合國家規定的免徵契稅和免收交易手續費。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稅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加大小微企業升規入庫支持(“小升規”)。以年營業收入500~2000萬元的小微工業企業為重點培育對象,建立“小升規”企業培育庫,實行“服務+培育+入庫”一體化推進機制,實施“一對一”精準對接服務。根據當年進入“四上”企業庫的新建成投產工業企業、新開業批零住餐企業、新開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數量,對企業、企業所在地縣級政府(管委會)和鄉級政府進行獎勵;上述企業每有1家進入“四上”企業庫,則分別獎勵企業1萬元、企業所在地縣級政府(管委會)1萬元(用於統計工作)、鄉級政府1萬元(用於村、社區統計工作)。
  (責任單位:市統計局、發改委、住建局、商務局、工信局、金融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推動規上企業股份制改造(“規改股”)。每年篩選一批條件成熟、成長性較好的企業,作為上市後備企業,在企業改制、政策培訓、綜合金融服務等方面加大服務力度。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規模以上企業,縣(市、區)可給予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人行新鄉市中心支行、新鄉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5.推動企業上市融資(“股上市”)。對在境內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首發上市,市財政對第一家獎勵500萬元,第二、三家各獎勵300萬元,第四家及以後獎勵200萬元。獎勵進度按照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正式受理首發申請材料、成功上市發行兩個階段,分別給予100萬元及剩餘獎勵部分。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經縣(市、區)金融工作部門前置備案並在中原股權交易中心展示板、交易板掛牌交易的企業,由縣(市、區)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和30萬元。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新鄉銀保監分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三)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
  6.放寬市場準入。破除資本規模、技術力量等不合理門檻和隱形限制,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審批事項。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落實“非禁即入”要求,最大程度實現準入便利化。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商務局、政務大數據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7.改進審批服務。深化“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便利企業辦事創業。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以內,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壓縮至法定時限的1/4以內。推進投資審批“三個一”(審批事項一清單、線上辦理一平台、審批時間一百天)改革,推廣“容缺辦理”“多評合一”“區域評估”等模式。
  (責任單位:市政務大數據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發改委、資源規劃局、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8.維護公平競爭環境。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不得在安全生產、生態環境等領域微觀執法中採取簡單粗暴的處置措施,堅決保護企業及其出資人合法權益,依法懲治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發改委、財政局、商務局、司法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中級法院,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加大財稅金融支持
  9.加大政府採購力度。落實政府採購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部門預算單位要向中小微企業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20%。落實價格評審優惠政策,對小微企業產品價格給予6%~10%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後的價格參與評審。在政府採購活動中,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傾斜。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改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0.加強融資財稅支持。對信用記錄良好、稅收貢獻大、科技創新能力強、經濟效益好的中小企業納入我市金融支持製造業企業名錄庫,優先滿足企業融資需求。重構我市政府性擔保體系,通過吸收、合併、增資等方式,集中有效資源培育一家龍頭擔保機構,引導和鼓勵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名錄庫企業提供不收取保證金的融資擔保服務。落實好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損失風險補償制度,對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形成的損失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推薦我市企業積極申報河南省“育鷹計畫”,緩解企業融資難題。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工信局、財政局、人行新鄉市中心支行、新鄉銀保監分局、人社局、稅務局、投資集團,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1.落實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落實普惠金融定向降準政策,開展普惠授信。加大再貼現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小微企業500萬元及以下小額票據貼現。將支小再貸款政策適用範圍擴大到符合條件的中小銀行(含新型網際網路銀行)。將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的合格擔保品範圍。落實金融機構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貸款損失準備金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責任單位:人行新鄉市中心支行、金融局、新鄉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積極引導企業創新發展
  12.引導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繼續加大“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各縣(市、區)對轄區內的中小微企業調研摸底,持續完善我市“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引導我市企業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對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有效期內的設備、軟體投資,按照省級財政補助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3.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對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新鄉市行政區域內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參照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政策獎勵。落實《河南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方案》(豫財科〔2020〕30號),對企業研究開發投入進行分層級補助。加大科技“雛鷹”企業培育力度,支持創新龍頭企業、“瞪羚”企業加快發展。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稅務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4.打造高水平創新載體。發揮我市高校多、科研院所多、科研人員多的優勢,加快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創業孵化載體。集聚創新資源,積極對接創新優勢區域,深化與知名高校院所合作,開展創新資源共享、科技聯合攻關和科技成果協同轉化,打造科技創新共同體。對列入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名單和認定為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的項目,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對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通過技術成果轉化、委託研發和為行業提供服務獲得實際收入,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5.促進企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積極推動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建設,鼓勵技術交流和交易,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加快科技創新發展步伐;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根據自身和社會需求,設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積極培育和申報市級以上技術轉移示範機構,有效開展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不斷完善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對獲得國家、省首台(套)認定的成套設備、單台設備,對研發製造單位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6.實施質量提升工程。引導企業完善質量管理和供應鏈體系,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增強產品競爭力。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質量標桿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7.推動企業數位化轉型。鼓勵企業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構建區域型、特色專業型工業網際網路平台,不斷提升企業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水平。對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網際網路、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型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等領域試點示範或稱號的企業(園區、項目、平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8.構建綠色製造體系。圍繞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對標達標活動,培育一批全國能效、水效標桿企業。開展高耗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實現生產過程清潔化、水資源利用高效化和基礎製造工藝綠色化。對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綠色示範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示範企業、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六)強化服務保障
  19.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加強中小微服務載體建設,推動各類平台資源共享、服務協同、覆蓋全市,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信息、技術、創業、培訓、融資、上雲等公共服務,構建完善的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特定領域、細分行業工業網際網路平台通過驗收後,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根據省考核結果,對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科技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0.完善人才引育機制。全面落實我市各類人才政策,完善柔性引才機制,鼓勵企業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支持本地高校、職業院校與中小微企業合作,培養專業技術和套用型人才。持續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加大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做好工匠型人才培育。搭建企業人才需求和就業信息對接平台,保障中小微企業人才和用工需求。實施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每年開展2~3次“走出去”、3~4次“請進來”培訓,加強新生代企業家培養,打造一批“懂經營、善管理、能創新”的企業家人才隊伍。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1.引導企業建立現代管理制度。引導中小微企業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合理調整業務流程、組織架構和管理模式,加快建立產權清晰、責權明確、治理規範、管理科學的現代化企業制度。支持企業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引導企業提高精益管理水平,加強內部成本管控,最佳化資源要素配置,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發改委、農業農村局、住建局、商務局、金融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中小微企業成長工程是當前支撐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點工作,各級部門要以深入開展“萬人助萬企”活動為契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強化服務,推進各項任務落實。
  (二)狠抓政策落實。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政策措施,加強橫向協作和上下聯動,共同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增強政府公信力,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市政府將委託第三方機構,定期開展中小微企業政策執行效果和發展環境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
  (三)營造濃厚氛圍。要多層面、廣角度、持續宣傳民營經濟、中小微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創新創造精神,表彰優秀企業家和先進典型企業。宣傳推廣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經驗做法,對推動中小微企業快速成長工作有力的縣(市、區)給予通報表揚,全面營造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濃厚氛圍。
  所列各項財政支持政策,按財政體制分級承擔。
  就同一事項,我市現行政策另有規定的,適用對象自行選擇政策依據,但不得重複享受。
  本檔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實行,2023年12月31日截止。
  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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