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新都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各鎮、區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清理、調配、更新和車輛編制的審批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都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 負 責 人:楊曉青
  • 職 務:局長
  • 辦公地址:桂湖中路92號
新都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工作職能:
一、負責區級機關的行政經費管理、經費支付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負責區級機關的房屋修建、維修和分配;
三、負責各鎮、區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清理、調配、更新和車輛編制的審批管理;
四、負責區級機關的行政管理、綠化、衛生、水電氣供應和一伙食供應管理工作及機關職工住宅區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區級機關的安全、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機關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保障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各鎮、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的政府採購工作,承擔區政府採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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