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農村經濟管理局,其前身為新邵縣農業委員會經營管理組,成立於1978年8月,先後歷經縣農業經營管理科,縣農業經營管理指導站(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農民負監督管理辦公室)等發展階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新邵縣農村經營管理局
- 所屬地區:中國 湖南 邵陽市
- 電話區號:0739
- 地理位置:邵陽市北部
領導班子,單位介紹,內設機構,主要職能,
領導班子
陳剛毅:書記、局長
周華德:副局長
周向東:黨組成員
周華德:副局長
周向東:黨組成員
單位介紹
局內設辦公室、農村財務和集體資產管理股、政策法規股。承擔農村財務和集體資產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業產品化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化服務體系指導等能。
現有局機關幹部14人,其中在職幹部8人,退休幹部6人。在職幹部中具有大學本科學歷2人,專科學歷4人,中專2人;其中中級職稱2人,初級職稱2人。局機關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局長由陳剛毅同志擔任,副局長由周華德、周向東兩同志擔任。縣農民負擔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農村經濟管理局內,陳剛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內設機構
該局內設三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主任:謝鳳鳴
負責人事、政工、財務、勞資、來信來訪、思想政治、情況綜合、會議組織、文電傳遞、機電保密、安全保衛、檔案管理、內務衛生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一)辦公室 主任:謝鳳鳴
負責人事、政工、財務、勞資、來信來訪、思想政治、情況綜合、會議組織、文電傳遞、機電保密、安全保衛、檔案管理、內務衛生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股長:黃范騫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減輕農民負擔、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合作經濟利益分配等方面政策法規,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村土地承包契約鑑證、糾紛調處等工作,擬訂和貫徹落實其他農村經濟政策規章。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減輕農民負擔、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合作經濟利益分配等方面政策法規,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村土地承包契約鑑證、糾紛調處等工作,擬訂和貫徹落實其他農村經濟政策規章。
(三)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股 股長:肖錫福
負責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的指導、村帳鎮鄉代理、農村財會輔導、農村集體組織財務會計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及發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審計和複審、農村合作經濟年報統計、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等工作。
負責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的指導、村帳鎮鄉代理、農村財會輔導、農村集體組織財務會計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及發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審計和複審、農村合作經濟年報統計、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等工作。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農村經濟組織體制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指導全縣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和發展,制定農村經濟組織的示範章程,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並指導實施。
(二)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和統分結合的經營體制的意見,指導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和統分結合經營體制的穩定和完善,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選擇承包經營方式,指導建立農村土地流轉機制和土地經營權流轉。宣傳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抓好農村承包契約管理,負責農村承包契約鑑證、糾紛調處和仲裁等工作。
(三)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村集體資產和農村財務管理的政策法規,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抓好村帳鎮鄉管工作,協調合作經濟組織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和內部各行業、各經營層次的經濟利益關係,指導合作經濟組織搞好收益分配工作,輔導和管理農村會計、培訓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人員和管理人員,負責農村財會人員業務培訓、考核、發證和集體資產評估、發證等工作
(四)負責對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契約、經濟利益、農民負擔資金、專項基金和村幹部離任經濟責任等進行審計和複審。
(五)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研究制訂有關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參與審核涉及農民負擔政策的檔案和涉及農民負擔的項目,監測農民負擔情況,監督減輕農民負擔作,參與查處有關涉及農民負擔的案件。
(六)負責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收益分配等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和分析。
(七)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開展技術經濟效益評價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