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譯日本法規大全(第4卷)(點校本)

新譯日本法規大全(第4卷)(點校本)

《新譯日本法規大全(第4卷)(點校本)》是2008年12月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南洋公學譯書院、商務印書館編譯所。

基本介紹

  • 書名:新譯日本法規大全(第4卷)(點校本)
  • 作者:南洋公學譯書院、商務印書館編譯所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出版時間:2008年12月
  • 頁數:568 頁
  • 定價:52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100058469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新譯日本法規大全(點校本第4卷第10至11類)》1907年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它是一部漢譯日本當時所有法律規範的作品。全書按照行政官廳順序劃分為25類,涵蓋了探廈翻憲法、行政法、刑法、監獄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礦產資源與環境保護法等部門法律規範,收錄法律、法規、雄牛多騙敕令、規章等近3000件。 1896年,經盛宣懷(1844―1916)奏請、朝廷批准,南洋公學成立於上海。1899年,南洋公學設立譯書院,並聘請張元濟出任院董。張元濟到任後,與南洋公學總理沈子培合意提出翻譯《日本法規大全》,獲盛宣懷允準後即著手進行。1904年,商務印書館主人夏粹方也參與此事。至1907年,《新譯日本法規大全》終於面世。 在近代,學習西方列強成功的東方國家乃是日本。其在短短數十年間迅速完成的近代法律體系,一直是中國法學界所嚮往的學習範本。早在1896年派譴的第一批中國赴日留學生中,就有唐保鍔等法律研習者。此後,赴日本研習法律的人數則更多。留日法科學生著文介紹日本法律,從事法律教育和法學研究,同時還積極翻譯日本的法律、法令及法學著作,這些都對當時中國的變法修律產生了影響。從《新譯日本法規大全(點校本第4卷第10至11類)》12篇序文所述以及在全部24位譯校者中有19位為留學或就職於日本者,可清楚了解到留日法科學生在這一開創性事業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工作歷程的艱辛。

作者簡介

南洋公學譯書院,請囑膠求南洋公學,中國近代新式學堂之一。1896年由盛宣懷創狼項頁立,現上海交通大學前身。南洋公學譯書院,南洋公學的附設機構。1899年設立,1903年張元濟出任院董。

圖書目錄

第一卷序文、譯例、譯校者姓名錄、總
帝國憲法、皇室典範、帝國議會、法例
公文式、官報
裁判、行政訴訟及元阿訴願
民法
第二卷商法
民事訴訟法
刑法婚刪翻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卷官制
官規
第四卷統計報告、文書官印
外交
第五卷旌表、位夜凳淚階、華族、賑恤
地方制度
第六卷土地、水利、水道、下水道、河川、砂防
道路、橋樑、渡津
警察、新聞、出版、著作權
監獄
衛生
第七卷社寺、宗教
財政
第八卷軍事
教育、氣象
第九卷勸業、度量衡
礦業、森林
特許、意匠、商標
第十卷運輸、通信
法規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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