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縣科技局

新興縣科技局

新興縣科技局,是主管全縣科技、防震減災、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科技綜合管理股、防震減災和專利管理股三個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縣科技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重點、優先領域;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新建和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組織制定和申報實施科技攻關、星火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農業科技創新中心組建計畫,加強巨觀管理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興縣科技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科技綜合管理股、防震減災、專利管理股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縣科學技術局是主管全縣科技、防震減災、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縣科技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重點、優先領域;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新建和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組織制定和申報實施科技攻關、星火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農業科技創新中心組建計畫,加強巨觀管理。
(四)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運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培育和指導各種科技示範推廣基地建設;培育和指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協助抓好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工作。
(五)負責管理歸口管理的縣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科技專項基金和科技發展基金。
(六)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
(八)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促進民營科技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計畫,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九)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措施;制訂全縣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全縣專利工作發展的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和創新體系的建立。
(十二)指導、協調縣直各部門和各鎮的科技管理、防震減災和智慧財產權工作。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科學技術局設縣科學技術局設3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起草、調研、督辦、信息、會議、文電、檔案、信訪、保密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接待及計生、工、青、婦、幹部人事、紀檢監察、黨務等工作;負責組織科技統計;負責縣科技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科技綜合管理股
(掛新興縣生產力促進中心牌子)
研究擬訂、組織實施科技發展和科技與經濟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協助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政策措施和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牽頭組織擬訂科普工作規劃、計畫;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發展產業化、農村科技發展、科技成果轉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和實施各類科技項目、計畫;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星火龍頭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的申報、認定和考核工作;負責科技進步獎勵、技術市場管理工作。
引進科技項目,推進招科引資工作;推介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成果和專利技術;為地方、為企業提供科技、人才、政策、資金等方面的諮詢、信息服務;開展科技人才培訓服務;組織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行科技交流與合作;協助企業建立技術依託,組織專家為企業進行技術論證、技術診斷和技術攻關;組織推廣先進、適用、成熟、共性、關鍵技術,協助企業導入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協助企業開拓國際合作渠道,幫助引進、消化國外的先進技術、設備;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防震減災和專利管理股
研究擬訂全縣專利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指導企業專利工作;促進專利技術的開發、推廣和套用;負責專利統計;負責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查處專利違法行為。負責制定全縣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及重大工程重要設施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工作;負責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防震減災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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