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縣地方稅務局

新興縣地方稅務局

2018年7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新興縣稅務局,是由原新興縣國家稅務局、原新興縣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新興縣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新興縣國家稅務局、原新興縣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興縣地方稅務局
  • 地區:新興縣
  • 性質:政府機關
  • 直屬行政單位:稽查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機構職能,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二)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 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四)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檢查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和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匯總、編報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報表和票證管理工作。
(七)按照授權或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八)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九)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十)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辦公室、稅政股、徵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納服股;
(二) 直屬行政單位:稽查局;
(三)基層地方稅務機構:新城稅務分局、稔村稅務分局、六祖稅務分局、天堂稅務分局、勒竹稅務分局。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新興縣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稅務機關和新興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稅務總局雲浮市稅務局和新興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有進行中。

領導信息

國家稅務總局新興縣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譚建
國家稅務總局新興縣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潘寧
國家稅務總局新興縣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梁雄武、陳惠民、劉振輝
國家稅務總局新興縣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張洪媛
國家稅務總局新興縣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崔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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