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國現行環境與資源保護以及能源法律法規為藍本,以環境法與能源法的內在統一性為基礎,努力吸收近年來環境法學、能源法學研究領域的最新理論研究成果,堅持從環境與能源法學的特點出發,全面、系統地闡明環境與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能源學科前沿叢書11:環境與能源法學
- 作者:金自寧 薛亮
- 出版日期:2014年3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030404300
- 外文名:Environment and Energy Law
- 出版社:科學出版社
- 頁數:237頁
- 開本:5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新能源學科前沿叢書11:環境與能源法學》針對非法學專業背景的研究生學習環境與能源法課程的需要而編著,也可供希望在較短時間內對環境與能源法的一般原理和相關規定、學科核心問題和前沿問題有所了解的讀者參考,包括環境科學和法學專業的學生,環境與能源法律政策領域的相關實務人員、研究者和律師,以及其他對環境與能源政策和法律問題感興趣的讀者。
作者簡介
金自寧北京大學副教授、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2005年起在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任教,講授憲法、行政法、環境法等課程。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獲Edwards FelIowship資助,成為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研究領域包括公法學基礎理論、行政法學和環境法學。近年來聚焦於環境風險規制研究,主持“環境風險規制的行政法研究”(國家社科基金13BF、X032);“風險規制與行政法治”(教育部11YJC820047)等項目。2005年以來,已發表專著《公/私法二元區分的反思》(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譯著《行政法的範圍》(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物理與政治》(三聯書店,2008)、《風險規制與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12)和專業論文30餘篇。薛亮 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講師
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在讀博士生。近年來先後在國核心心期刊上發表《中國城市水務法研究述評》、《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經濟法分析》、《“去城市看海”的法學思考》等十餘篇學術論文,出版《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一副主編)、《經濟法》(參編)、《產品安全法》(參編)等3部教材,主持“陝西省公用事業公私合作法律促進機制研究”(陝西省教育廳科研項目2013JK0091)、“基於生態文明的陝西污水處理業特許經營法律制度研究”(陝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項目20132035)2項科研項目,參與“深圳生態文化與生態設計研究”(深圳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課題125A037)等科研項目。
2005年起在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任教,講授憲法、行政法、環境法等課程。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獲Edwards FelIowship資助,成為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研究領域包括公法學基礎理論、行政法學和環境法學。近年來聚焦於環境風險規制研究,主持“環境風險規制的行政法研究”(國家社科基金13BF、X032);“風險規制與行政法治”(教育部11YJC820047)等項目。2005年以來,已發表專著《公/私法二元區分的反思》(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譯著《行政法的範圍》(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物理與政治》(三聯書店,2008)、《風險規制與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12)和專業論文30餘篇。薛亮 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講師
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在讀博士生。近年來先後在國核心心期刊上發表《中國城市水務法研究述評》、《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經濟法分析》、《“去城市看海”的法學思考》等十餘篇學術論文,出版《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一副主編)、《經濟法》(參編)、《產品安全法》(參編)等3部教材,主持“陝西省公用事業公私合作法律促進機制研究”(陝西省教育廳科研項目2013JK0091)、“基於生態文明的陝西污水處理業特許經營法律制度研究”(陝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項目20132035)2項科研項目,參與“深圳生態文化與生態設計研究”(深圳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課題125A037)等科研項目。
圖書目錄
第1章概述
1.1環境與能源問題
1.1.1環境
1.1.2環境問題
1.1.3能源環境問題
1.1.4環境問題的人為原因
1.2環境與能源法的概念與特徵
1.2.1概念
1.2.2環境與能源法的特徵
1.2.3調整對象: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參考文獻
第2章環境與能源法律體系
2.1法律規範與法律體系概述
2.1.1法律規範
2.1.2法律淵源
2.1.3我國法源的效力體系
2.1.4法律規範的選擇
2.2我國的環境與能源立法
2.2.1新中國的環境能源立法史
2.2.2我國環境與能源立法現狀
2.3環境能源法律體系
2.3.1環境能源法律規範的淵源體系
2.3.2環境能源法律規範的動態體系
參考文獻
第3章環境與能源法的基本原則
3.1概述
3.1.1法律原則
3.1.2環境與能源法的基本原則
3.2從協調發展到可持續發展
3.2.1協調發展原則的提出
3.2.2協調發展原則的實現
3.2.3協調發展原則在我國立法上的體現
3.2.4從協調發展原則到可持續發展原則
3.3從污染者負擔到受益者補償
3.3.1污染者負擔原則的提出
3.3.2在我國立法上的體現
3.3.3污染者負擔原則的新發展:受益者補償?
3.4從危害預防到風險預防
3.4.1預防原則的提出
3.4.2不確定的風險預防原則
3.4.3預防原則在我國立法中的體現
3.5公眾參與原則
3.5.1公眾參與原則的提出
3.5.2公共參與原則的制度化
3.5.3在我國立法上的體現
參考文獻
第4章環境與能源行政機關
4.1行政機關概述
4.1.1行政機關的涵義及特徵
4.1.2行政機關的職能定位
4.1.3我國現行行政機關體系
4.2我國環境與能源行政機關
4.2.1我國環境與能源主管行政機關的設立
4.2.2我國環境與能源行政機關現狀
4.2.3我國環境與能源行政機關體系的特點
4.3我國環境與能源行政機關體制的完善
4.3.1補正行政組織法的缺失
4.3.2繼續調整政府角色定位
4.3.3強化跨行政區域的流域/地區協調機制
4.3.4探索專家諮詢制度
參考文獻
第5章環境與能源規劃與許可制度
5.1環境與能源行政規劃制度
5.1.1行政規劃的概念
5.1.2我國環境與能源規劃種類
5.1.3環境與能源規劃的法律效力
5.2環境與能源行政許可制度
5.2.1環境與能源行政許可
5.2.2環境與能源許可制度
5.2.3我國的環境與能源許可制度
5.3總量控制下的排污許可交易制度
5.3.1概念
5.3.2源起和發展
5.3.3與傳統標準設定方法的比較
5.3.4我國排污交易制度發展狀況
5.3.5相關理論爭鳴
參考文獻
第6章環境與能源標準制度
6.1標準制度概述
6.1.1標準的概念
6.1.2標準的分類
6.1.3作為規制工具的標準
6.2我國的環境與能源標準制度
6.2.1我國的標準制度
6.2.2我國環境與能源標準制度
6.2.3環境與能源標準的法律效力
6.3我國環境與能源標準制度的完善
6.3.1慎重限定強制性標準範圍、開放多元主體參與標準制定
6.3.2環境與能源標準制度與相關制度的配合發展
參考文獻
第7章環境影響評價
7.1概述
7.1.1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7.1.2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發展
7.2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7.2.1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法源
7.2.2我國環評制度的適用對象和評價內容
7.2.3我國建設項目環評制度
7.2.4我國規劃環評制度
7.2.5我國環評制度中的公眾參與
7.3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完善
7.3.1環評的內容:可選方案(alternatives)的缺失
7.3.2公眾參與:權利保障未確立
7.3.3環評的執行:反思“環評風暴”
參考文獻
第8章環境與能源行政契約
8.1行政契約一般原理
8.1.1行政契約概述
8.1.2行政契約的締結依據
8.1.3行政契約與依法行政原則
8.1.4行政契約制度的主要內容
8.2環境與能源契約
8.2.1概述
8.2.2源起和發展
8.2.3環境與能源契約的功能與比較優勢
8.2.4環境與能源契約需要解決的實質問題
8.2.5環境與能源契約的激勵與約束
8.2.6環境與能源契約的法律效力
參考文獻
第9章環境與能源法上的經濟工具
9.1概述
9.1.1經濟工具的產生與發展
9.1.2經濟工具的理論依據
9.1.3稅、費之間的關係
9.2綠稅
9.2.1概述
9.2.2我國的“綠稅體系”
9.3排污收費制度
9.3.1含義
9.3.2我國的排污收費制度
參考文獻
……
第10章循環經濟法
第11章可再生能源法
第12章氣候變化應對法
第13章環境能源法律責任與糾紛解決途徑
附錄環境法學教學配套案例目錄
1.1環境與能源問題
1.1.1環境
1.1.2環境問題
1.1.3能源環境問題
1.1.4環境問題的人為原因
1.2環境與能源法的概念與特徵
1.2.1概念
1.2.2環境與能源法的特徵
1.2.3調整對象: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參考文獻
第2章環境與能源法律體系
2.1法律規範與法律體系概述
2.1.1法律規範
2.1.2法律淵源
2.1.3我國法源的效力體系
2.1.4法律規範的選擇
2.2我國的環境與能源立法
2.2.1新中國的環境能源立法史
2.2.2我國環境與能源立法現狀
2.3環境能源法律體系
2.3.1環境能源法律規範的淵源體系
2.3.2環境能源法律規範的動態體系
參考文獻
第3章環境與能源法的基本原則
3.1概述
3.1.1法律原則
3.1.2環境與能源法的基本原則
3.2從協調發展到可持續發展
3.2.1協調發展原則的提出
3.2.2協調發展原則的實現
3.2.3協調發展原則在我國立法上的體現
3.2.4從協調發展原則到可持續發展原則
3.3從污染者負擔到受益者補償
3.3.1污染者負擔原則的提出
3.3.2在我國立法上的體現
3.3.3污染者負擔原則的新發展:受益者補償?
3.4從危害預防到風險預防
3.4.1預防原則的提出
3.4.2不確定的風險預防原則
3.4.3預防原則在我國立法中的體現
3.5公眾參與原則
3.5.1公眾參與原則的提出
3.5.2公共參與原則的制度化
3.5.3在我國立法上的體現
參考文獻
第4章環境與能源行政機關
4.1行政機關概述
4.1.1行政機關的涵義及特徵
4.1.2行政機關的職能定位
4.1.3我國現行行政機關體系
4.2我國環境與能源行政機關
4.2.1我國環境與能源主管行政機關的設立
4.2.2我國環境與能源行政機關現狀
4.2.3我國環境與能源行政機關體系的特點
4.3我國環境與能源行政機關體制的完善
4.3.1補正行政組織法的缺失
4.3.2繼續調整政府角色定位
4.3.3強化跨行政區域的流域/地區協調機制
4.3.4探索專家諮詢制度
參考文獻
第5章環境與能源規劃與許可制度
5.1環境與能源行政規劃制度
5.1.1行政規劃的概念
5.1.2我國環境與能源規劃種類
5.1.3環境與能源規劃的法律效力
5.2環境與能源行政許可制度
5.2.1環境與能源行政許可
5.2.2環境與能源許可制度
5.2.3我國的環境與能源許可制度
5.3總量控制下的排污許可交易制度
5.3.1概念
5.3.2源起和發展
5.3.3與傳統標準設定方法的比較
5.3.4我國排污交易制度發展狀況
5.3.5相關理論爭鳴
參考文獻
第6章環境與能源標準制度
6.1標準制度概述
6.1.1標準的概念
6.1.2標準的分類
6.1.3作為規制工具的標準
6.2我國的環境與能源標準制度
6.2.1我國的標準制度
6.2.2我國環境與能源標準制度
6.2.3環境與能源標準的法律效力
6.3我國環境與能源標準制度的完善
6.3.1慎重限定強制性標準範圍、開放多元主體參與標準制定
6.3.2環境與能源標準制度與相關制度的配合發展
參考文獻
第7章環境影響評價
7.1概述
7.1.1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7.1.2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發展
7.2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7.2.1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法源
7.2.2我國環評制度的適用對象和評價內容
7.2.3我國建設項目環評制度
7.2.4我國規劃環評制度
7.2.5我國環評制度中的公眾參與
7.3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完善
7.3.1環評的內容:可選方案(alternatives)的缺失
7.3.2公眾參與:權利保障未確立
7.3.3環評的執行:反思“環評風暴”
參考文獻
第8章環境與能源行政契約
8.1行政契約一般原理
8.1.1行政契約概述
8.1.2行政契約的締結依據
8.1.3行政契約與依法行政原則
8.1.4行政契約制度的主要內容
8.2環境與能源契約
8.2.1概述
8.2.2源起和發展
8.2.3環境與能源契約的功能與比較優勢
8.2.4環境與能源契約需要解決的實質問題
8.2.5環境與能源契約的激勵與約束
8.2.6環境與能源契約的法律效力
參考文獻
第9章環境與能源法上的經濟工具
9.1概述
9.1.1經濟工具的產生與發展
9.1.2經濟工具的理論依據
9.1.3稅、費之間的關係
9.2綠稅
9.2.1概述
9.2.2我國的“綠稅體系”
9.3排污收費制度
9.3.1含義
9.3.2我國的排污收費制度
參考文獻
……
第10章循環經濟法
第11章可再生能源法
第12章氣候變化應對法
第13章環境能源法律責任與糾紛解決途徑
附錄環境法學教學配套案例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