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事業階級性

新聞事業階級性是新聞事業為某一階級所控制、成為該階級的宣傳工具所表現出來的階級傾向性。在階級社會,各階級為爭取實現各自的目標,滿足各自的利益而進行的鬥爭,貫穿社會生活的一切領域。在階級社會中,新聞事業反映的大部分重要事件、現象和過程,都是各個階級的人活動的表現和結果。新聞事業按照自己的對象反映現實生活,在重大社會問題上,都用自己的作品表明社會的經濟、政治、精神領域所進行的階級鬥爭。報導要有事實和反映社會規律性的訊息,並對事實做出評價和結論,並且要在社會思想的基礎上進行判斷,提出人們在這一社會狀況下行動的方法和準則。不管新聞工作者的願望如何,在階級社會中,新聞事業是具有階級性的。“階級”這個概念出現於18世紀末法國一些歷史學家和政治家的著作中,他們發現法國的政治鬥爭是階級鬥爭。

在此以後,一些空想社會主義者最早開始用階級的觀點評價報刊。馬克思主義創立後,階級性是認識新聞事業的一個重要出發點,同時,馬克思和恩格斯也很注意同一個階級的報刊的黨派性、報刊業整體的社會性以及商業性報刊與政治性報刊的區別。中國共產黨的報刊理論是建立在新聞階級性認識基礎上的。1930年黨中央機關報《紅旗日報》發刊詞指出:“在現在階級社會裡,報紙是一種階級鬥爭的工具。”(《中國共產黨新聞工作檔案彙編》下冊第21頁,新華出版社1980年)一些有關的文章則進一步認為:“若說到看報的話,千萬不要以為報紙是公正的東西,只應該認識哪個是‘御用’的,哪個是‘反抗’的。須知根本上沒有中立或超然的報紙。”(張友漁:《政治與報紙》,1934年)“決沒有一個報紙是沒有一定的階級立場和政治背景的;決沒有一個報紙是不作為階級鬥爭的武器、政治鬥爭的武器的。”(張友漁:《讀報也是一門學問》,1946年)一般地說,在階級鬥爭激烈的時期,新聞媒介的階級性表現得明顯而強烈;在階級鬥爭緩和的時期,新聞媒介的階級性表現得相對不明顯。就新聞媒介的類別而言,政治性的媒介階級性表現強烈;商業性的媒介階級性表現不明顯,一些純粹服務性的媒介在非政治問題上階級性隱晦。就具體的新聞而言,一部分新聞沒有階級性(如氣象新聞);一部分具有傾向性的新聞也沒有階級性(如對某位演員表演的報導);相當多的具有對立傾向的新聞只表現為同一個階級內的不同意見,具有政治性而無階級性;當不同階級對同一個政治、經濟事件進行報導時,這時的新聞階級性就明顯地表現出來。
有些理論家否認或反對馬列主義新聞理論的這一原理,企圖證明新聞事業沒有階級性。其根據是,在“西方民主”國家裡,階級似乎正在“消亡”,或者已經“消亡”,而各個社會階層的利益都可以得到合理的滿足。實際上,當大眾傳播工具維護一個財團的利益,貶低下層人民為改善生活而進行的鬥爭時,它們的階級性就明顯地表現出來。新聞事業的階級性主要表現為:(一)新聞事業總是為某一階級所占有,而不是為各個階級共同占有;(二)新聞報導在政治問題上表現出明顯的階級傾向性,總是站在一定政黨的立場上表明自己的觀點,始終保持中立的新聞工具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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