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編婚姻家庭糾紛辦案手冊》是200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主要介紹了婚姻家庭出現糾紛的正確處理方法,具有較強的實用性。
基本介紹
- 書名:新編婚姻家庭糾紛辦案手冊
- 頁數:335頁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年5月1日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1版 (2008年5月1日)
叢書名: 新編獨角獸辦案手冊系列
平裝: 335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503684173
條形碼: 9787503684173
尺寸: 20 x 13.8 x 1.8 cm
重量: 322 g
內容簡介
《新編婚姻家庭糾紛辦案手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2月4日發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編寫。《新編婚姻家庭糾紛辦案手冊》收錄大量作為辦案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審判政策及其他司法業務檔案,並收錄部分地方高級法院的審判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等,均針對婚姻家庭糾紛所涉案由科學、合理地編排,讀者可以快速、準確地查詢到各案由相關法律檔案。
目錄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婚姻家庭糾紛部分)
一、婚姻糾紛
婚姻糾紛案由及釋解
1.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4.28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01.12.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3.12.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真學習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通知(2001.5.1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駐外使領館處理華僑婚姻問題的若干規定(1983.12.27)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05.8.28修正)
2.婚姻關係糾紛(婚姻無效糾紛、撤銷婚姻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節錄)(2001.4.28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節錄)(2001.12.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節錄)(2003.12.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1989.12.13)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有關問題的電話答覆(1990.10.1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間的婚姻關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1987.1.1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離婚訴訟中發現雙方隱瞞近親關係騙取結婚登記且生活多年生有子女,應按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處理的批覆(1987.1.14)
婚姻登記條例(2003.8.8)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4.3.29)
法務部關於解釋和公證婚姻狀況問題的通知(1983.7.16)
民政部、法務部關於去台人員與其留在大陸的配偶之間婚姻關係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1988.4.16)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王某、張某某婚姻登記案的意見(2003.7.3)
3.離婚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
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1989.12.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節錄)(2001.4.28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節錄)(2001.12.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節錄)(1984.8.30)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法務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駐外使領館處理華僑婚姻問題的若干規定(節錄)(1983.11.28)
最高人民法院對我國留學生夫妻雙方要求離婚如何辦理離婚手續的通知(1985.12.3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第一審離婚判決生效後應予出具證明書的通知(1991.10.24)
附:×××人民法院證明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案件應參照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軍隊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暫行規定》的復函(1981.7.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孟憲明、李瑞玲離婚案的批覆(1985.2.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劉秦勤與鄧西民離婚問題的函(1985.12.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留學生在留學期間如何在人民法院進行離婚訴訟問題的函(1989.6.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李麗雲與丁克義離婚一案可否進行再審的復函(1992.6.8)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能否撤銷李某與張某離婚登記問題的復函(2003.5.22)
涉外、涉港澳台離婚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案件有關問題的規定(2000.2.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告系南韓籍的離婚案件應如何處理的函(1955.9.2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度在中國的僑民和非印度籍公民結婚是否被承認及夫婦一方遺棄他方是否即被認為離婚等問題的函(1955.10.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朱鴻鈞與蘇蘭(蘇聯公民)離婚案的處理程式問題的批覆(1956.10.1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歸國華僑與日籍配偶離婚問題的批覆(1956.10.2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一方在內地一方在香港的離婚案件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1979.10.1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越南歸國華僑楊玉蓮與越南籍人陳文勇離婚問題的函(1980.5.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郭淡清與蘇聯籍的妻子離婚問題的函(1980.5.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我國公民同居住在越南的配偶離婚問題的批覆(1980.7.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配偶一方在港澳台或國外,人民法院已經判決離婚,現當事人要求復婚問題的復函(1980.8.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旅荷華僑離婚問題的復函(1981.3.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蔡茂松提出與居住在台灣的吳琴離婚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1981.10.1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黃翠英申請與在台人員李幼梅復婚問題的請示的批覆(1982.10.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一方為外國人與我國境內的配偶達成離婚協定我國法院可否制發調解書問題的批(1984.4.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旅居外國的中國公民按居住國法律允許的方式達成的分居協定,我駐外使領館是否承認問題的函(1984.1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楊志武由台灣回大陸定居,起訴與在台灣的配偶離婚,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問題的批覆(1984.12.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男女登記離婚後一方翻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是否應當受理的批覆(1985.6.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葉莉莉與委內瑞拉籍華人梁文銳離婚問題的批覆(1985.6.2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原判決維持收養關係後當事人再次起訴,人民法院是否作新案受理的批覆(1987.2.1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如何出具判決書法律效力證明問題的函(1987.11.1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未滿兩年的離婚案件是 否受理和公告送達問題的批覆(1989.8.2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在國外居住未加入外國籍的當事人的離婚案件應參照涉外民事訴訟程式的規定審理的函(1990.7.2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在居留地所在國無合法居留權的我國公民的離婚訴訟文書的效力的復函(1991.4.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我國公民周芳洲向我國法院申請承認香港地方法院離婚判決效力,我國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1991.9.20)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美籍華人曹信寶與我公民王秀麗結婚登記有關問題的復函(1993.1.2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公民黃愛京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確認書受理問題的復函(2003.5.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申請承認澳大利亞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書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2005.7.26)
4.離婚後財產糾紛
5.離婚後損害賠償糾紛
二、家庭關係糾紛
1.撫養糾紛(含監護權、探望權糾紛)
2.扶養糾紛
3.贍養糾紛
4.收養關係糾紛
5.分家析產糾紛
三、繼承糾紛
1.綜合
2.法定繼承糾紛
3.遺囑繼承糾紛
附錄1:地方審判政策及規範性檔案
附錄2:婚姻家庭糾紛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