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商務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商務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原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貿易行業職業鑑定指導中心。2012年12月10日自治區編委確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貿易行業職業鑑定指導中心更名為商務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2006年1月17日經自治區編委核定為正處級機構,事業編制10名。(新機編辦字〔2006〕4號)。
主要業務範圍: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承擔自治區貿易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依據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新勞社函字〔2004〕240號)批覆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和實施自治區貿易行業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2、開展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問題的研究和諮詢服務;
3、負責自治區貿易行業建立所(站)的規劃並指導開展工作;
4、參與推動自治區貿易行業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5、組織自治區貿易行業考評員參加培訓並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6、經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批准,組織專家開發國家未開發的職業工種鑑定試題庫;
7、承擔自治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委託的其他鑑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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