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機構,負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僑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 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自治區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決定,依法擬訂自治區外事、僑務工作的政策、法規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處理自治區重大涉外涉僑事務。
2、根據自治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及對外開放的需要,開展調查研究,為自治區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自治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負責自治區黨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負責組織接待來自治區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做好華僑、港澳同胞和外籍華人重要人士的接待工作;接待在自治區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以及進行來訪活動的外國記者;統籌安排自治區領導的外事活動。
4、負責自治區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承辦自治區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赴港澳通行證的審發和管理、外國簽證的申辦,審發應邀訪華外國人的簽證通知函電及代辦領事認證業務。
5、負責對外國駐新疆官方、半官方機構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處理重大涉外案件及其他涉及在疆外國人管理的重要事項;協助國家外交機關、有關部門向境外中國公民提供領事保護和服務;向在疆外國公民提供必要的領事協助。
6、負責國界的劃界、勘界、聯檢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邊境管理和邊境涉外工作;指導並參與邊防會談會晤;指導並參與鄰國情況調研以及與鄰國交往、鄰國涉外事務處理等工作;負責自治區口岸管理工作。
7、根據中央有關規定,負責外國及港澳地區記者來疆採訪事宜;向自治區各部門、各單位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資料和對外表態口徑;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自治區對外對僑宣傳、文化交流和民間外事、僑務教育工作。
8、負責自治區國際交流事務;負責聯繫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機構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和其他駐外機構,協調自治區的官方和民間對外交往事宜。負責辦理與國外友好城市締結友好關係的有關事項,管理和指導友好城市交流工作。
9、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自治區活動及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工作。
10、負責外國專家、留學生、實習生涉外事項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出國培訓有關涉外工作。
1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國務院港澳辦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歸口管理自治區港澳事務工作,研究起草自治區有關港澳事務的政策規定。
12、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和港澳同胞的友好聯絡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維護華僑的合法權益;負責協調華僑回疆安置工作。
13、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國家安全、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14、受外交部委託,負責我國駐中亞、西亞、南亞等國家使領館的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15、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外辦(僑辦)有14個內設機構、1個參公事業單位和3個事業單位。自治區外辦(僑辦)有三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是:自治區外事辦公室(僑務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口岸管理辦公室、自治區外事辦公室(僑務辦公室)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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