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

主要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沈金新
黨組成員、副局長:車強、殷泰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擬定醫療保障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定人身意外傷害險、大額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離休人員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等政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並組織實施兵團本級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政策。
(二)擬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承擔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編制兵團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三)組織擬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擬訂貫徹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組織擬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監督實施,擬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醫藥服務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五)組織擬定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六)擬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生育保險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組織擬訂疆內異地就醫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指導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八)完成兵團黨委、兵團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兵團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全覆蓋、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與兵團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兵團衛生健康委員會、兵團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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