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房地產業協會

新疆房地產業協會成立於1985年10月,是由從事房地產管理、開發經營、物業管理,房地產交易、中介機構、房屋拆遷管理等企事業單位及相關單位自願組成的行業協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房地產業協會
  • 成立時間:1985年10月
  • 屬性:協會
  • 地區新疆
協會簡介,機構成員,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會長:建設廳廳長李建新,
秘書長兼副會長:建設廳房地產業處處長臧小軍
常務副會長:陳代元
協會現有會員單位513家,設會長1名,副會長8人,秘書長1人,常務理事68名,理事90名。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占會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協會組織機構健全,內部制度完善,運作規範,團結緊密。現有工作人員14人,下設秘書處、《新疆房地產》雜誌編輯部,培訓部、財務部等,並成立了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等五個專業委員會。

機構成員

新疆房地產業協會四屆二次理事會議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名單
會長
李建新 自治區建設廳廳長
副會長
陳代元 自治區建設廳原房地產業處處長 現調研員
臧小軍 自治區建設廳房地產業處處長
袁長清 中國工商銀行新疆分行行長
艾爾肯﹒艾則孜 中國建設銀行新疆分行副行長
劉 平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副局長
烏買爾﹒買買提明 烏魯木齊市建委黨組書記
唐慶令 烏魯木齊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
鄧昌成 石河子市房地產管理局長
李 俊 新疆華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學武 新疆康普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 斌 新疆廣匯實業集團房地產公司副總經理
秘書長
臧小軍(兼)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促進新疆房地產業協會的健康發展,規範協會的工作,發揮協會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積極作用,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新疆房地產業協會是全區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交易、估價、諮詢、經紀中介、產權、拆遷、物業管理、房屋裝飾維修、住房金融等企、事業單位,自願參加組成的自治區房地產行業組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的總方針,依照國家的方針政策,推動房地產業的深化改革,搞活房地產業,促進橫向交流、協作、提供經濟技術信息,提高產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充分發揮房地產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支柱產業作用。
第四條 協會在政府和企業之間起橋樑紐帶作用,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傳達政府政策意圖,反映企業願望和要求,承擔政府簡政放權之後,對行業性管理協調的事務,對行業實行自強自律,在行業內開展有益的推薦評選活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提高行業整體素質,維護社會道德風尚,為政府服務、為會員服務、為行業服務、為社會服務、積極促進新疆房地產業的振興和發展。
第五條 本協會為“中國房協”的團體會員,業務主管部門是自治區民政廳和建設廳。在行業上接受“中國房協”和主管部門的指導。參加本會的會員單位其隸屬關係和性質不變。
第二章 職 能
第六條 開展行業調查研究,提出有關經濟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參與有關法規、規章以及行業規劃的研究、論證。
第七條 通過法律法規授權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進行行業統計、收集、整理、分析、發布行業信息、資料、編輯、出版刊物。
第八條 組建信息網路,收集、整理國內外有關科技、經濟管理等信息資料,加強與國內外同行的聯繫,組織開展考察、交流、合作等活動。
第九條 組織行業人才、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條 組織舉辦本行業的各種展覽會、博覽會、招商會及產品推介等活動。
第十一條 開展行業諮詢活動。
第十二條 受建設行政部門的委託,組織開發對科技成果的鑑定與評估以及技術攻關、技術交流、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活動。
第十三條 協調會員單位在市場中的行為和利益關係,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參與制定本行業示範文本、技術標準以及行約、行規、職業道德規範,並監督企業遵守。對於違章行為、達不到質量規範、服務標準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參與不正當競爭,致使行業集體形象受損的企業,協會可以採取警告、業內批評、通告批評、開除會員資格等懲戒措施,也可建議有關行政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參與行業重大的技術創新,投資與開發建設項目進行前期調研,提出論證意見。
第十六條 組織開展行業檢查,評比和創優活動。
第十七條 受建設廳委託,開展對企業資質、經理資格等行業資質審查的具體工作及組織專家預審等工作。
第十八條 發展行業和社會公益事業。
第十九條 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任務等。
第三章 會 員
第二十條 凡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中介服務(估價、經紀、諮詢)、物業管理、拆遷、產權產籍管理以及住房金融等企事業單位和房地產管理有關部門,承認本章程,自願申請參加,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即為本協會會員單位。
凡經當地社會登記管理機關批准成立的地方房協,承認本章程,自願申請參加,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即為本協會即為本協會的團體會員單位。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及其他與房地產行業相關的人員自願申請,承認本章程,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即為本協會個人會員。
第二十一條 會員的權利: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權要求就和行業共同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並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政策性建議;有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在經濟、技術諮詢、業務培訓中享受優惠待遇;優先獲得協會的刊物和有關信息資料。
第二十二條 會員的義務: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維護協會利益;積極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完成協會部署和委託的任務;經常向協會提供本單位經營管理情況的經驗;及時反映房地產業信息和動態;按照規定及時交納會費。
第二十三條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退會時應具函通知協會秘書處,由協會通知全體會員單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二十四條 會員大會為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原則上每四年召開一次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其主要職責。
一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審查協會經費收支情況;
二 、修改協會章程;
三 、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任務;
四 、選舉和調整理事人選;
第二十五條 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單位,每個理事單位推舉一名代表擔任理事,共同組織理事會,理事每屆任期四年。理事在任期間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或調離崗位時,理事單位應及時另行提出理事人選並報自治區房協常務理事會批准,理事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
第二十六條 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副秘書長。常務理事會議不定期召開,原則上每年不少於兩次。
第二十七條 協會設立秘書處作為協會常設辦事機構,處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條 協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若干專業工作委員會,圍繞協會的宗旨和工作計畫,針對本專業帶有共性的問題開展活動。
第二十九條 協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聘請有關方面領導人和專家擔任顧問。
第五章 經 費
第三十條 經費來源:
一、 會員會費;
二、 會展招商和產品推介等收入;
三、 開展有償服務和創辦經濟實體的收入;
四、 有關單位和部門提供的捐贈和資助;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經費支出:
一 、協會組織的各項有關會議和有關活動的開支;
二 、聘用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差旅費;
三 、協會出版刊物、訂購報紙、雜誌、書籍、資料等費用;
四 、上交中國房協會費及參加會議等活動;
五 、其它業務活動支出;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二條 章程修改程式:
一 、 由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定,並有出席會議代表的三分之二多數票作出通過。
二 、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和“中國房協”章程進行修改。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會因任務完結,宗旨變更或自行解散,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按規定報自治區社團登記機關核准辦理變更或註銷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其解釋權屬本會常務理事會。
第三十五條 本會會址設在烏魯木齊市光明路26號建設廣場11層樓內。
新 疆 房 地 產 業 協 會
二 零 零 二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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