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八·四襲警案是2008年8月4日上午8時在新疆發生的惡性襲警事件。事件造成14個邊防武警當場犧牲,還有兩個在送院途中犧牲。另外16位武警受傷。其中一個肇事者腿部受傷,最終肇事人庫爾班江·依明提和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因依法被判處死刑。
事件經過為當日新疆喀什市邊防支隊集體出早操,行至怡金賓館前時,突遭兩名犯罪嫌疑人駕車襲擊。兩個肇事者開著一部廢棄卡車,向正在操練的警方投擲了兩枚手榴彈,之後衝進去用刀子亂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喀什八·四襲警案
- 事件時間:8月4日上午8
- 作案者:庫爾班江·依明提
- 案件現場:詳見正文
- 死亡亡人數:17人死亡
- 受傷人數:15人受傷
作案者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2008年下半年依法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庫爾班江·依明提和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因犯非法製造槍枝、彈藥、爆炸物罪和故意殺人罪,依法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件現場
兩個肇事者開著一部廢物卡車,向正在操練的警方投擲了兩枚手榴彈,之後衝進去用刀子亂砍。
案件調查
同年8月4日6時許,二人攜帶自製的槍、彈、爆炸裝置和購買的刀、斧等作案工具,駕駛盜用的重型自卸貨車,來到喀什地區邊防支隊駐地附近守候。8時許,當武警官兵出操跑出邊防支隊大門時,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即駕車高速從背後向列隊的武警官兵瘋狂衝撞、碾軋,致15人死亡,13人受傷,貨車失控沖向路面後翻車,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從車中出來,持自製槍向武警射擊未果,又引爆一枚自製爆炸裝置,致1人死亡,庫爾班江·依明提身著武警夏季軍服,先朝邊防支隊大門哨兵投擲一枚自製爆炸裝置,又持雙刀亂砍被碾軋致傷的武警,致1人死亡、2人受傷。二被告人被當場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