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是負責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大病醫療互助、意外傷害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及離休幹部、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等特殊人群醫療保障的管理服務機構。主要負責參保登記、基金征繳和管理,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落實參保人員的各項待遇,統籌管理基金的安全運行。內設辦公室、基金征繳股、財務稽核股、醫療監管股、生育保險股、特殊人群管理股、居民醫保股等七個股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田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 職能:負責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 隸屬:縣政府
- 內設主要部門:辦公室、基金征繳股
機構職能
(一)負責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登記工作。
(二)負責醫療生育保險的基金征繳、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的建立、待遇審核、醫療費用支付和基金管理。
(三)負責編制醫療生育保險基金的預決算,按時準確編報醫療保險各類財務、統計報表。
(四)負責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的資格初審和監督管理工作,並與其簽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定,根據協定對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五)負責醫療生育保險政策的貫徹落實。
(六)經辦全縣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的收入和支付。
(七)經辦全縣離休幹部(含無固定收入的遺孀、配偶)、二等乙級以上革命殘軍人等特殊人群醫療費用統籌基金的收入和支付。
(八)結合醫療生育保險社會化管理的實際提出改進和完善醫療生育保險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九)負責全縣醫療生育保險參保人員的健康管理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