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鄉鎮企業局

根據新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有關精神,縣鄉鎮企業局改組為承擔行政職能的副科級事業機構,歸縣農業局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田縣鄉鎮企業局
  • 地點:新田縣
  • 職責:研究提出發展鄉鎮企業的有關政策
  • 所屬:縣農業局
機構職能: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鄉鎮企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l、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湖南省發展鄉鎮企業若干規定》,負責對全縣鄉鎮企業(不含工業企業,下同)農產品加工企業進行規劃和指導;依照有關政策和法律維護鄉鎮企業的合法權益。
2、依據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發展鄉鎮企業的有關政策
3、研究提出全縣農產品加工發展規劃,負責做好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4、組織、指導鄉鎮企業開展招商引資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工作,負責鄉鎮企業的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工作。
5、指導鄉鎮企業經營管理、財務會計、內部審計、資產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全縣鄉鎮企業(含工業企業)的統計匯總及上報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為鄉鎮企業提供融資、技術、人才、培訓、信息、創業等服務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政府扶持鄉鎮企業及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資金。
8、承辦縣政府、縣農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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