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農村經營管理局

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田縣縣直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新發[2002]4號)精神,新政辦發[2002]17號檔案規定:新田縣農村經營管理局,為縣政府直屬科級事業單位,主管全縣農村經營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田縣農村經營管理局
  • 地點:新田縣
  • 類型:縣政府直屬科級事業單位
  • 所屬:縣人民政府
機構職能:
1、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意見;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及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
2、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有關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指標體系的統計工作,組織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情況的監測;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工作。
3、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政策性檔案和涉及農民負擔的項目;監測農民負擔情況,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受理來信來訪。
4、全同有關部門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重大事件。
5、承擔縣委、縣政府和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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