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班遇缺先

清朝捐納事例之一,乃後期之加捐花樣。同治八年(1869)吏部於新班遇缺之上,另設加捐十成實銀一班,即用今稱。又稱為銀捐事例班次。其選途最為優異,以至有“序補過速,見缺指捐”之指斥。光緒中停而復設,直至捐納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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