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農業委員會是新沂市政府進行農業發展和管理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參與研究擬定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擬定農業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二參與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負責糧食作物、經濟作物、花木、蔬菜生產的品種開發、技術指導、發展規劃等工作;收集、預測並發布種植業最新技術動態、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及全市農業信息網路建設工作,引導農民搞好產業結構調整;參與全市農業生產資料需求計畫的制定和分配工作;指導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
三研究起草有關農業生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經批准後貫徹實施並監督檢查;加強農業執法體系建設;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四參與擬定主管產業的產品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主管產業產品和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承擔農作物種子、農藥經營的核准工作;負責全市植物的國內檢疫及測土配方施肥工作。
五制定本系統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農業科技項目的遴選及實施;負責農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教育及農民培訓工作;負責農民技術職稱評定管理。
六組織生態農業建設;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工作;負責主管產業綠色(無公害、有機)食品的管理及農產品創優、註冊的組織指導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趙豐順:主任,黨委副書記,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財務和人事工作。
江生榮:副主任,紀委書記,黨委委員,負責紀律監察、勤政廉政、來信來訪。分管新農村建設、農村清潔能源、農業生態環保、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檢測中心、標準化建設、農業法規政策、農業執法、農資市場監管、安全生產、,主管能環科、認證辦、綠肥場、法規科、執法大隊等工作。
許長青: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農業生產、糧食作物、種子管理、農業科技推廣示範、外經外貿、花木產業、農村政策、經合組織等方面工作,主管糧作站、種子管理站、花木辦。
王遠航: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測土配方施肥、農業土壤改良、高效設施農業及園區建設工作,主管土肥站、經作站。
孫輝: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政工、宣傳、政法、人秘、工會、群團、老幹部、黨建、信訪、機關事務、機關效能建設、扶貧助困、新農村建設服務團、鄉鎮包掛、農業科技教育、農民培訓、農村能源等工作,主管科教科、農幹校、能源辦。
張偉: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植物保護、重大農業病蟲害防治、農業信息等工作,主管植保總站、信息中心,協助抓好財務科工作,重點抓好辦公室後勤工作。
呂夫成:總農藝師兼經作站站長,協助王遠航副主任抓好高效農業及園區建設工作。
王維金:副主任科員,主抓農業招商引資工作,協助孫輝抓好秸稈綜合利用工作。
馬樹傑:副主任科員,協助許長青副主任抓好農業生產工作,重點抓好農業項目工作。
宋維剛:副主任科員兼科教科科長,協助孫輝副主任抓好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農業委員會內設七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組織、承辦和協調綜合性會議和重要活動;負責政務信息、農情信息、農業統計、文秘、檔案、信訪、保密、安全保衛、黨建、宣傳、精神文明、計畫生育、評先選優、接待和後勤管理;承辦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資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農業系列初級和中、高級技術職稱申報的初審、上報工作;擬訂本單位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離退休老幹部服務工作。
二財務科
參與研究制定全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貧困鄉鎮的經濟幫扶;負責農業產業化項目、商品糧、棉、油及花木基地項目、農業科技示範園區項目的編制、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系統內各項農業資金;指導全市系統內國有場圃的經營管理;參與研究制定全市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規劃;組織系統內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與外資引進利用;指導本行業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各項經費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市系統內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機關基建、保險工作,參與本單位離退休老幹部的服務工作。
三生產技術與科技教育科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市糧食、經濟作物的發展計畫和重大技術措施;參與擬訂全市農業生產發展戰略和布局規劃;組織全市糧食、花木、經濟作物新技術、新品種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實施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負責全市優質農作物基地建設;承擔全市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與管理的指導工作;參與制定全市農產品加工、流通業的規劃指導工作。
組織擬訂並實施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發展規劃;承辦全市科教興農戰略的實施工作;承辦系統內重大農業科技項目的進選及實施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及專利;負責管理全市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農技服務產業化建設;組織、指導全市農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系統內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定管理和綠色證書管理工作;承擔市農業三項工程的立項、申報、實施的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宣傳貫徹黨和農業農村政策以及涉農的法律法規;起草擬訂本市涉及農業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加強農業行政法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農業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受理應由本機關管轄的複議案件;負責本單位的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受理農民投訴案件並依法組織農業生產事故的勘驗、鑑定工作;督辦重大涉農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本系統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五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保護農民和農資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護農業資源、保持生態平衡等職責;執行涉農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承擔種子、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及農業轉基因生物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等執法檢查、行政處罰工作;受理民眾對農業違法行為、案件的投訴舉報,處理上級交辦的督查案件,協助做好農業法律、法規普及宣傳、農業投入品經營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行政許可科
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的審核、審批和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審核、審批;負責農作物產地檢疫與調運檢疫。
七農村能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科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村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研究制定全市農村能源發展規劃的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村生物質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參與農業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和評價工作;參與起草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村生物質能源建設的政策、法規、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生態農業建設;提出農產品無公害化生產和農村生物質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的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生態環境及面源污染的監控與防治,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協調、實施全市農業標準化工作,依法保護、開發利用本市農村能源資源,負責行業監督管理,指導農村能源產業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村能源技術研究、推廣普及套用和技術培訓,管理全市農村能源推廣隊伍建設和行業內工作人員從業資格許可和技術等級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