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旅遊局

新沂市旅遊局是新沂市政府進行旅遊業發展與管理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徐州市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制定全市旅遊業發展的有關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參與研究制定全市旅遊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編制發展旅遊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和推進我市旅遊業體制改革,協同市有關部門培育和完善我市旅遊市場,強化全市旅遊市場的信息指導。
四、推進我市國際、國內旅遊全面發展,研究我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制定我市旅遊促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五、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參與旅遊資源開發、旅遊設施建設等方面項目的規劃、立項、報批,並參與項目管理工作。
六、加強全市旅遊行業管理。對全市旅遊市場、風景名勝區和旅遊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旅遊者投訴,依法進行旅遊行政執法檢查,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七、制定全市旅遊行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崗位培訓,組織實施旅遊作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八、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要求,市旅遊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
負責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落實領導決定的事項;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催辦;負責機關組織人事、工資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公文運轉、文電處理、會議組織、政務信息、工作接待、後勤保障、安全保密、信訪接待、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2、市場宣傳行銷科
負責研究擬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信息化工作;負責與國內、外旅遊組織、旅遊促銷機構的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旅遊行業聲像、圖文等宣傳品的編輯、出版工作。
3、行業管理科
負責風景名勝區、旅遊涉外星級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公司、旅遊定點單位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旅遊車船和旅遊商品生產、銷售單位的定點與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負責旅遊單位及旅遊設施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旅行社旅遊保險的實施和質量保證金的使用。
4、資源開發科
負責組織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考核以及發證工作;承辦旅遊從業人員技能等級考評的具體工作;負責導遊人員的管理等工作;負責旅遊資源的普查、參與旅遊資源的開發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擬定旅遊業發展規劃;負責旅遊設施項目的規劃立項、報批,並參與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旅遊統計工作。

領導分工

陳士宜:局長。負責黨、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辦公室等工作。主要任務是:
(1)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制定全市旅遊業發展的有關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參與研究制定全市旅遊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編制發展旅遊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研究和推進我市旅遊業體制改革,培育和完善我市旅遊市場,強化全市旅遊市場的信息引導;
(4)研究我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制定我市旅遊促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5)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參與旅遊資源開發、旅遊設施建設等方面項目的規劃、立項、報批,並參與項目管理工作;
(6)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的管理,對全市旅遊市場和旅遊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旅遊者投訴,依法進行旅遊行政執法檢查,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7)制定全市旅遊行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崗位培訓;
(8)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9)承辦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韋 毅:副局長(正科級)。協助主要領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旅遊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旅行社、星級飯店、旅遊定點商店、企業、飯店等行業管理、旅遊綜合治理、行政執法、旅遊平安創建、旅遊產品開發、鄉村旅遊、招商引資以及其他交辦的工作。主管行管監察科。
劉 明:副局長。協助主要領導抓好黨建、宣傳、旅遊規劃管理、旅遊重點項目管理、旅遊數據統計、景區管理以及其他交辦的工作。主管規劃統計科。
宋劍峰:副局長。協助主要領導抓好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促銷活動;負責培育和完善我市旅遊市場,擬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旅遊信息化、宣傳資料編輯等工作。主管市場開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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