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新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新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貫徹執行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區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區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全區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區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擬定全區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入、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家關於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全區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區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承辦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全區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全區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和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肖德軍 新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張發林 新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李永春 新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王澤坤 新林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主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職責:負責機關日常文書的處理,各種會議事務工作、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根據機關工作的需要展開調研、收集信息、反應動態,承擔機關部分檔案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負責機關的組織、人事、宣傳、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後勤服務和接待工作。
(二)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職責:負責退役軍人政策宣傳、信息管理、榮譽激勵、黨建工作、就業創業指導、權益諮詢、信訪接待、走訪慰問、幫扶援助等,指導街道、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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