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縣脫貧攻堅工作,組織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2.負責組織開展扶貧信息體系建設,建立扶貧開發統計監測體系,指導扶貧系統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3.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縣脫貧攻堅督查、考核工作。
4.承擔協調扶貧開發系統風險防控、涉貧信訪和輿情處置工作。
5.完成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1、政策法規協調股:研究提出全縣扶貧開發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建議;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重大調研活動及課題研究;起草有關重要檔案、領導講話和扶貧簡報工作;擬定脫貧攻堅工作計畫;負責省、市對縣的軍令狀考核,脫貧工作組調度協調、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扶貧開發宣傳工作。
2、綜合股(財務室)。協調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文電、保密、普法、檔案和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和有關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機關後勤保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財務、人事、勞資、統戰、老乾、青年、婦女、工會、殘聯、民主議事、全面深化改革、提案和議案辦理工作;負責縣對辦績效考核;負責縣對縣直各單位、縣對各鄉鎮駐村工作實績考核等工作。
3、貧困監測與信息統計股。負責建檔立卡系統信息管理、統計監測、數據匯總、小康建設、“四個一”管理、貧困戶信息審核、易地搬遷貧困戶信息審核、脫貧攻堅自動檢測系統V2.0管理等和全縣扶貧系統信息分析工作。
4、社會扶貧股。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負責光伏發電、轉移就業和就業培訓、社會保障兜底、教育扶貧(雨露計畫)、健康扶貧、社會扶貧網、統戰等工作。
5、項目股。負責省市駐村未整合項目申報、審批、管理、驗收和報賬,負責產業扶貧項目督查與指導、涉農資金整合、金融扶貧、重點產業扶貧、產業及相關獎補政策的制定、電商扶貧、旅遊扶貧、生態扶貧、美麗鄉村建設、扶貧產業培訓,聯繫基礎設施扶貧和產業扶貧等。
6、督查督辦指導股。負責扶貧領域問題督查督辦和省委常態化聯點督查聯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