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縣財政志

新晃侗族自治縣財政志

《新晃侗族自治縣財政志》是新晃侗族自治縣財政局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書名:新晃侗族自治縣財政志
  • 作者:新晃侗族自治縣財政局
  • 類別:地方志
  • 出版社:紅旗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3年12月
  • ISBN:7800686477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本志包括財政收入、財政支出、財政體制、財務管理、財政監督等章。

作品目錄

封面
新晃侗族自治縣財政志
《新晃侗族自治縣財政志》編審人員名單
圖片
(作者系湖南省財政廳廳長)
(作者系中共懷化地委副書記、懷化地區行政公署專員)
(作者繫懷化地區財政局局長)
(作者系中共新晃縣委書記)
(作者系中共新晃縣委副書記、新晃侗族自治縣縣長)
縣黨政領導及財貿、經濟、計畫等部門負責人與省、地財政、稅務機關領導合影
常務副縣長田代武(右二)、省財政廳廳長章銳夫(左二)在《財政收入上台階協定書》上籤字
扶羅鄉財政宣傳歌會
稅法宣傳遊行隊伍
新晃捲菸廠新廠房
魚市油脂化工總廠間一角
湖南省西部商業批發總公司
獅子岩水電站
新晃城郊水泥廠
新晃鎮集貿市場
郵電大樓
波洲鎮紅星柑桔場
新晃鎮全貌
民族中學前身1953年的縣立初級中學校舍
新晃縣民族中學
縣人民醫院住院大樓
新開闢的紅旗路
新晃鎮第一國小
茶坪鄉中心國小
米貝公路大橋
朝陽水庫
新晃縣文化廣場(從左至右:體育館、電影院、圖書館、文化館)
龍溪口大橋
財政局辦公樓
波洲鄉財政所
貢溪鄉財政所
黃雷鄉財政所辦公室
1953年財政科全體同志合影
1991年財政局全體同志合影
1991年各鄉(鎮)財政所全體同志合影
財政志編寫人員合影:李飛斌(左)、趙緒(中)、蕭從惠(右)
參加《財政志》稿評會的全體同志合影,其中(編撰領導小組成員,第二排:左七為李鳴放,第三排:左三為吳芝武、左七為龍永林、左八為熊開太、左十為張學虎。)
序1
序2
凡例
目錄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章財政收入
第一節農牧業稅和耕地占用稅
一、農業稅
附:1949~1991年農業稅徵收情況統計表
二、契稅
四、耕地占用稅
第二節工商各稅收入
一、營業稅
二、產品稅
三、捲菸產品稅
四、印花稅
五、建築稅
六、工商所得稅
八、屠宰稅
九、牲畜交易稅
十一、房產稅
十三、文化娛樂稅
第三節企業收入
第四節其他收入
附:1950~1991年財政收入統計表
第二章財政支出
第一節經濟建設支出
一、基建投資
二、企業投資
三、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投資
四、小水電建設投資
五、農林水氣象等部門事業費
附:農林水利事業費支出統計表
六、支援農村生產支出
七、城市維護費
八、交通郵電事業費
第二節文教衛生事業費支出
一、文化事業費
附:晃縣地方教育經費支出概況表
三、衛生事業費
四、公費醫療經費
五、計畫生育事業費
六、體育事業費
七、廣播電視事業費
第三節撫恤和社會福利事業費支出
一、優撫費
二、社會救濟費
三、自然災害救濟費
第四節行政管理費支出
一、人員經費
二、公用經費
第五節財政補貼支出
一、價格補貼
三、財政貼息
第六節其他支出
附: 1.民國29~37年財政支出統計表
2.1950~1991年財政支出統計表
3.1950~1991年財政收支指標圖
4.1950~1991年財政收支構成圖
第三章財政體制
第一節縣級財政體制
第二節鄉(鎮)財政體制
第四章預算內和預算外管理
第一節財政預、決算管理
附:1.民國20年至37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表
新晃侗族自治縣1950~1991年財政收支平衡表
第二節預算外資金管理
附:預算外資金收支統計表
第五章財務管理
第一節行政事業財務管理
第二節企業財務管理
第三節國有資產管理
第四節農業財務管理
第五節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管理
附:歷年少數民族補助費及少數民族機動金使用情況表
第六節鄉(鎮)財政管理
附: 1986~1991年各鄉(鎮)財政收支情況簡表
第六章會計管理
第一節會計制度
第二節會計人員職責
第三節會計人員培訓
第四節會計達標升級
附:新晃縣財政珠算會計學會概況
第七章財政信用
第一節債券推銷
一、公債
二、國庫券
三、特種國債
第二節支農周轉金
第三節扶貧周轉金
第四節間歇資金融通
第五節文教行財周轉金
第六節農林特產周轉金
第八章財政監督
第一節審計監督
第二節財政監察
第三節會計監督
第四節財務檢查
第五節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
第九章機構人員
第一節縣級財政機構
附:1.1991年財政局機構設定圖
2.財稅機構分布圖
3.解放後新晃縣財政(科)局歷屆負責人任職時間表
4.1949~1991年人員編制表
第二節鄉級財政機構
附:各鄉(鎮)財政所人員配備情況表
第三節先進財政工作者
附錄
第一部分
1.解放前,銀圓每元與其他貨幣比值表
2.解放後,銀圓每元與人民幣比值表
第二部分
1.“湖南討賊軍湘西第一軍司令部”,訓令晃縣知事熊湘藩
2.民國14年4月,“建國聯軍前敵各軍會黔芷晃籌餉處”咨函晃縣知事
3.同年23日,晃縣知事李祖涵復函
4.民國15年10月28日,晃縣縣長伍震呈湖南省政府
5.民國14年8月,晃縣籌賑會函呈縣長蕭作炳,請賑濟災民
6.民國15年11月23日,黔軍總司令袁祖銘發給晃縣縣長伍震、龍溪口擴商分局局長李元瑜的電報
7.民國16年元月5日,縣長伍震呈黔軍總司令袁祖銘文
8.民國16年,晃縣農民協會籌備處推定田嘉敏為縣財務委員會委員,復晃縣縣長函
9.民國16年,《晃縣財務委員會臨時組織法》(部分)
10.民國20年,晃縣縣政府解交屠宰稅入庫批回聯
11.民國23年,晃縣縣政府派警勒交修建碉堡款的(催票)
第三部分
1.1950年在木鐸溪征糧犧牲的七位烈士簡歷
2.1956年,芷江縣《關於少數民族鄉劃給晃縣有關財政的協定書》及《劃撥新晃的農業稅基本數字統計表》
3.1980年,中共新晃縣委關於堅決制止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十條措施
4.摘錄《新晃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有關財政的條文
5.財政局工作人員職業道德標準
6.財政收入上台階責任書
7.財政局長向縣人民代表大會作的財政預、決算報告
8.人民代表大會審議財政預、決算的決議
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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