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志

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志

《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志》是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志
  • 作者: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
  • 語言:國語
  • 類別:地方志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一、《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志》(以下簡稱本志),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所確定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運用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實事求是的記述了本縣各個歷史時期的治安工作。二、本志記述時間,上不封頂,下限迄至1989年,個別時間特殊情況延伸到脫稿時止。

作品目錄

封面
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志
題詞
湖南省公安廳廳長張樹海題詞
懷化地區行政公署公安處副處長李遠漢題詞
圖片
新晃侗族自治縣政區圖
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派出所分布圖
1950年春節,首任公安局長張甦與公安局全體幹部合影留念(前排從左至右第9張甦、第10王大中)
1951年春節公安局歡送張局長迎接馮局長全體幹部合影留念(二排從左至右第7馮志安、第9張甦)
1990年4月,第十一屆公安局正、副局長、教導員合影。
1990年4月,參加《公安志》稿評審會議部分同志合影。
1981年9月,縣委副書記姚廷如在全縣整頓社會治安秩序大會上作動員報告。
1990年10月,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田代武在縣廣播站向全縣人民作冬季防火工作廣播講話。
1991年3月,縣委副書記伍紹昆在幹警表彰大會上給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授獎。
1977-1990年間,黨和政府、上級公安機關及人民民眾授予榮譽獎狀、錦旗154面,圖為其中的4面。
嚴歷打擊刑事犯罪動員大會會場
整頓鐵路和城鄉社會治安秩序大會會場
公安大院外景
公安局大門
幹警宿舍樓
看守所外貌
看守所大門
正在興建中的交通警察隊辦公樓
新晃城派出所和鎮人民政府辦公樓
涼傘派出所辦公宿舍兩用樓
武警中隊營房
治安拘留所大門
林沖派出所辦公宿舍兩用樓
序一
序二
序三
序四
目錄
凡例
大事記
概述
第一章機構設定
第一節 清以前治安機構
第二節 民國時期治安機構
第三節 解放後公安機構
一、局內機構
二、公安派出所
第二章 肅清反革命
第一節 剿匪
附:1950年1~11月全縣主要股匪騷擾情況表(不含外來土匪)
附:剿匪英模登記表
第二節鎮壓反革命
第三節取締反動會道門
第四節清理積案
第三章 偵察工作
第一節 同特務間諜和反革命分子的鬥爭
第二節 同刑事犯罪分子的鬥爭
第四章 治安管理
第一節 戶口管理
第二節 特種行業管理
第三節 公共秩序管理
第四節 危險物品管理
第五節 “四類分子”改造
第六節 幫教違法青少年
第七節 禁菸禁毒
第八節 禁賭
第九節 取締娼妓
第十節 消防管理
第十一節 邊界治安聯防
第五章 預審 看守 勞改
第一節 預審
第二節 看守
第三節 勞改
第六章 平反冤假錯案
第七章 機關行政管理
第一節 信訪
第二節 檔案
第三節 財務
第八章 公安隊伍建設
第一節 思想政治工作機構
第二節 思想政治教育
第三節 幹警及治安人員培訓
第四節 幹警組織紀律
第五節 物資技術武器裝備
第九章 附錄
一、民國時期資料
(一)晃縣警察局刑事偵察隊簡況
(二)晃縣“黨、政、軍、團特種聯席會報會”簡況
(三)1946年秋國民黨晃縣縣政府在松林寺捕殺所謂“共黨嫌疑分子”紀實
(四)晃縣公路大橋被炸紀實
二、解放以後資料文獻
(一)回憶晃縣解放初期的公安工作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湘西軍區四十七軍發表告湘西土匪書
(三)晃縣人民政府公安局關於禁菸禁毒的布告
(四)晃縣鎮反判定總結報告
(五)關於匪“湘黔桂邊區游擊總指揮部第二前進指揮所”的形成經過簡要概況
(六)會同軍區關於捕獲吳可觀的通報
(七)關於破獲“湘西反共指揮部”反革命集團的聯合通告
(八)偵破“九·一二”盜竊殺人的體會
(九)“七星劍會”的復滅
(十)嚴打鬥爭總結報告
(十一)關於“五·一九”特大治安災害事故的調查報告
(十二)公安人員八大紀律十項注意
(十三)政法公安人員守則(試行稿)
(十四)《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志》編纂小組、工作人員名單
(十五)編後記
(十六)專志審批表
著作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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