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氣象局實行氣象部門與地方政府雙重領導、以氣象部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機構規格與新昌縣政府直屬工作部門相同,為正科級全額撥款單位。
現任新昌縣氣象局黨組書記、局長:婁偉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昌縣氣象局
- 外文名:Xinchang County Meteorological Bureau
- 辦公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江濱西路182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婁偉平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及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組織氣象災害防禦管理和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和評估工作;組織指導城鄉氣象防災減災和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氣象工作站和人員隊伍建設。
3、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4、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雷災事故的調查、評估和鑑定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施放氣球活動。
5、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候資源調查和區劃,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並審查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
6、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類氣象觀測站網的規劃和組織管理;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採集、傳輸和匯交工作;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探測環境;負責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所使用的氣象資料的審查工作。
7、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等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信息的發布和傳播;組織重大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工作;負責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的管理。
8、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訴訟;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
10、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新昌縣氣象局設2個管理機構,機構規格為科(股)級:
1、辦公室(行政許可科、雷電防禦管理辦公室)。負責目標管理、信息宣傳、科普、文秘、統計、檔案、保密、辦公自動化、信訪、接待、後勤服務、綜合治理和安全等工作;負責人事勞動、老幹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設、黨建工作和廉政監督;負責計畫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氣象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區域內雷電災害防禦管理、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等氣象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管理,承擔行政服務中心氣象視窗的日常工作。
2、氣象減災科(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組織管理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及各類氣象應急預案;負責氣象防災減災組織管理與協調;負責氣象站網管理工作;負責氣象協理員等社會化隊伍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氣象為農服務管理;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氣象應急保障服務的組織管理,組織重大氣象災情的調查評估管理工作;負責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人工影響天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新昌縣氣象局黨組書記、局長:婁偉平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江濱西路182號。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獲得榮譽
2006年,根據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下發的浙江省文明單位的複評結果,繼續保留“浙江省省級文明單位”的榮譽稱號。
2008年,根據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下發的浙江省文明單位的複評結果,新昌縣氣象局繼續保留“浙江省省級文明單位”的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