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新昌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公路、水路相協調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負責組織擬訂全縣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起草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交通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
(三)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參與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引導運輸結構的最佳化;負責全縣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及相關業務、汽車租賃、搬運裝卸、城市(公交)客運、計程車、運輸服務的行業管理,組織制定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全縣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擬訂全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工程建設和工程
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五)負責指導全縣道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縣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負責路政、港政、航政、運政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船舶和船用產品的法定檢驗工作;按規定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農村公路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
(六)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建議;負責指導縣交通建設融資平台和融資機制的建設;負責公路通行費、水路交通規費的稽徵。
(七)指導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技術進步,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開展我縣與國際和港澳台地區交通運輸經濟技術的合作與交流。
(九)負責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交通局各科室工作職責
(一)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秘、重要會務、信息、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督查、通訊報導、辦公自動化以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全局愛國衛生和計畫生育等工作。
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局管幹部的考核、選撥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工作;管理局機關離退休人員;負責交通外事工作。
負責制訂紀檢監察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檢查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員幹部執行法律法規情況及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監督工作;組織開展政策、法規和廉政教育;負責受理對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員幹部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和申訴,並按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提出處理意見和處分建議。
(二)建設管理科
負責編制全縣交通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交通工程項目按基建程式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限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和限上項目的審查、報批;組織公路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對交通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執法監督和定額工作的管理;負責全縣公路養護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維護公路建設行業平等競爭秩序;管理交通環境保護工作。
(三) 計畫財務科
組織編制全縣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綜合年度計畫;負責管理交通規費,會同有關部門籌集交通建設資金並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及其財務預決算的審核和財稅檢查;負責交通行業綜合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指導和管理交通行業利用外資;負責交通專項資金和直屬單位經費使用的監督和內部審計;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的財務與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各類經費的核算工作。
(四)安全運輸科(戰備辦)
負責草擬客貨運輸發展規劃;協調重點物資、緊急物資、搶險救災、軍事運輸和春運等重大節假日運輸;協調運價制訂和督促執行運價政策;協調道路水路運輸、汽車租賃業、機動車維修行業、汽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四自”公路收費管理;指導文明站(車、隊)建設;負責交通運輸安全的行業管理和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交通安全大檢查;參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處;負責局“三防”辦公室日常事務。貫徹上級國防動員工作方針、政策和指示,檢查、監督國防動員法規、計畫的實施和執行;負責制定全市交通戰備建設規劃和戰時交通通信保障計畫;指導編制重點線路、目標的戰時保障方案;指導督促交通戰備專業隊伍建設,開展專業訓練和戰備演練;配合部隊做好軍事行動的交通通信保障工作。
(五) 法制科
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的法制工作,負責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交通規範性檔案、政策的調研、論證和起草工作;負責交通系統的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交通行政應訴工作;協助、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碼頭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行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鑑定和推廣套用;負責管理交通科技情報、標準、計量工作;指導行業成人教育、交通職業技術教育和有關學會、協會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企業改革、企業管理和全縣交通企業的技術改造工作。
下屬單位
新昌縣道路運輸管理所成立於1987年9月,是負責具體實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全民事業單位,前身為新昌縣交通監理所。單位行政上隸屬於縣交通局,業務受上級運管稽徵部門領導,根據上級要求,與新昌縣公路稽徵所合署辦公。新昌縣道路運輸管理所現共有職工66人,所行政下設辦公室、財務科、法制辦、運輸安全科、維管科、駕培科、違章處理中心、96520投訴舉報中心、客運管理站、城郊運管站、拔茅運管站等。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道路運輸管理、城市公交等行業的方針、政策、法規;編制全縣道路運輸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督促實施;負責道路客貨運輸、城市公交和計程車運輸、機動車維修與檢測、汽車駕駛員培訓;承擔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運輸保障,具體承擔搶險、救災、戰略物資等緊急道路運輸任務和指令性計畫運輸的組織實施;承擔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節能減排、統計分析工作;指導行業的精神文明和運政隊伍建設。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