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幹縣城市建設管理局

原新幹縣建設局、環保局分開設立,更名為新幹縣規劃建設局。2011年,由於政府機構改革,根據《新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新幹縣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乾府辦發[2011]13號)檔案精神,我局於2011年3月正式更名為新幹縣城鄉建設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幹縣城市建設管理局
  • 上級單位:新幹縣人民政府
內設股室情況
1、辦公室:現有人員6人,均為內部借用。主要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效能、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責任;負責局機關財務、後勤事務管理、信息宣傳和文書檔案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財務審計、計畫生育、機構編制、職稱評聘和統計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2、城鄉規劃辦:現有人員15人,均為內部借用。包括四個股室,其職責分工如下:
(1)規劃管理室:負責按規定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合格意見單》、《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負責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工作、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違法建設項目的處理、處罰工作;負責建設用地、建設項目選址的現場踏勘,提出初步意見,並上報審批;負責與“視窗”的銜接工作;負責建設項目辦證資料的受理、歸檔、移交工作;協助建設工程的施工放線和驗線工作;協助調查相關建設糾紛;協助建設工程規劃批後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規劃管理資料的收集、管理、移交工作;負責本業務的工作資料上報下發工作;按規定完成宣傳報導工作;完成縣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技術審查室:負責縣城總規、控規、修規、城市設計等規劃的編制管理和上報“兩個規劃委員會”評審、審定項目的審批工作;協助建設用地、建設項目選址的現場踏勘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建設委員會、規劃設計方案評析會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及業務情況介紹,擬定會議紀要;負責與城市規劃建設專家諮詢委員會評審方案的銜接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有關檢查、信訪、提案、轉辦件等的材料擬定和回復工作;負責規劃設計項目的審查工作;負責建築設計方案審查、核發建築設計方案通知書;負責審查建設項目施工圖、核查建築形態、風格等,並核實經濟技術指標,發放《建設項目定位放線通知單》;負責建設項目規劃和建築設計方案批前公示工作;協助建設工程施工放線和驗線工作;協助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竣工驗收工作;協助調查相關建房糾紛;協助建設工程規劃批後管理;按規定完成宣傳報導工作;負責本業務的工作資料上報下發工作;完成縣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3)規劃督察室: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其配套法規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依照《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規劃批後建設工程項目進行跟蹤監督檢查,並及時做好對違法建設的調查、立案、處理和處罰工作;負責配合做好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規劃和建築設計方案批後及施工現場公示工作;負責受理民眾舉報的違反《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建設的案件;負責協調處理規劃建設中的糾紛;負責處理有關規劃建設中的法律訴訟事務;負責本業務工作資料的上報下發工作;協助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竣工驗收工作;協助建設工程施工放線、驗線工作;按規定完成宣傳報導工作;完成縣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4)測繪室: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放、驗線定樁工作;負責地形測繪工作;按規定負責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成果報告測量工作;協助調查相關建設糾紛;協助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本業務的工作資料上報下發工作;按規定完成宣傳報導工作;完成縣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3、建築管理股:現有人員2人,均為內部借用。主要職責:1.監督管理全縣建築市場準入、建設監理、質量安全及相關中介機構;負責全縣建築企業及市政企業資質審核和管理;負責全縣建築領域信息匯總及公開,建築業統計報表工作;參與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清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單體工程驗收登記及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綜合驗收備案審查;監督管理工程項目建造師、五大員及監理人員變更工作;組織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業投訴件轉辦、督辦工作;完成縣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4、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現有人員3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進行行政監督和管理,負責受理工程施工招標備案;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監督執法,依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問題的投訴;對招標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招標代理市場秩序;完成縣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5、監察室:現有人員2名。主要職責: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抓好全局黨風廉政責任制工作的落實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協助上級紀檢機關及局黨委抓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指導檢查局屬各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三公開監督”工作;負責處理有關廉政方面的民眾來信來訪舉報及全局幹部職工違紀違法案件的處理,對幹部職工進行廉政談話、諮詢、誡勉。協助上級紀檢機關查處有關案件;負責廉政宣教工作,協助黨委抓好全局工作責任落實的督促檢查工作;完成縣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6、城市建設股:現有人員2名。主要職責:指導全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地下管網、燃氣、園林等市政設施的建設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城建項目建設的協調及統計工作;參與項目的綜合驗收工作;完成縣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7、工程造價股:現有人員2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建設工程造價和工程建設標準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施工承發包計價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調解處理全縣工程造價經濟糾紛和日常工程造價諮詢解釋工作;負責全縣工程造價諮詢機構資質和註冊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資格管理;負責本縣範圍內的建築工程材料預算價格、機械台班、人工單價價格調查、測算、上報工作;負責對我縣城市住宅建築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管理全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工程定額和工程造價計價工作;完成縣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8、計畫財務審計室:現有人員3名。主要職責:負責編制全局年度部門預算及決算,並向社會公開;負責財政撥付的預算內、外資金的收支和結算;負責局機關各項資金、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和財務工作,負責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屬改制企業遺留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五險一金、機構編制、職稱評聘、統計等工作;負責管理財務檔案、資料;負責上級專項經費及項目資金的申報和下拔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局屬各單位的財務收支核算及記帳工作;完成縣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9、黨委辦公室:現有人員3名。主要職責:負責起草黨委的工作報告、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及黨委領導的重要講話,起草、校核、上報、下發、歸檔黨委的各類檔案;負責黨委會和黨代會的籌備和組織記錄工作。做好以黨委名義組織召開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的通知、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黨組織做好黨的建設工作,抓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及黨員組織關係的接收、管理工作;負責對局黨委做出的決議、決策、決定等進行催辦、督辦;負責按時上報黨委有關工作報表;完成縣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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