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新幹縣委、新幹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幹縣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乾發[2002]11號),在縣委信訪辦的基礎上,組建中共新幹縣委信訪局[新幹縣人民政府信訪局](以下簡稱縣信訪局)],既是縣委的工作機構,又是政府的工作部門,歸口縣委辦公室管理。
信訪局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信訪條例》和《江西省信訪條例》,按照《信訪條例》的規定和要求,依法做好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2、受理民眾來信來訪,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調查處理和協調解決信訪問題,疏導上訪民眾,維護縣委、縣政府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3、定期篩選和綜合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領導反映,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當好領導的參謀。
4、承辦上級黨委、政府、信訪部門和縣委、縣政府重要信訪案件的辦理工作。遵照縣委、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和《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向下級黨委、政府及部門單位交辦來信來訪問題並有責任督促、檢查,直到解決為止。
5、協助縣委、縣政府檢查全縣信訪工作,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組織交流經驗,並對全縣信訪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6、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