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爾虎左旗醫療保障局

新巴爾虎左旗醫療保障局

新巴爾虎左旗醫療保障局是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巴爾虎左旗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新巴爾虎左旗政務服務樓4樓
  • 所屬地區:新巴爾虎左旗
  • 所屬部門: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醫療救助等政策,擬訂統籌旗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管理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旗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負責醫療保障待遇政策擬訂和實施工作。貫徹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負責醫療保障待遇政策擬訂和實施工作。貫徹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五)負責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組織制定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負責招標採購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擬定統籌旗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負責醫保監管工作。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與旗衛健委的有關職責分工。
旗衛健委、旗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機關單位預決算工作。對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承擔規範性檔案起草、運轉、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醫藥管理股。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待遇政策,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擬訂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貫徹落實國家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政策、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擬訂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三)基金監管股。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組織編制全旗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群團等工作。

下屬機構

(一)新巴爾虎左旗醫療保險服務中心。新巴爾虎左旗醫療保險服務中心,隸屬關係調整為隸屬於新巴爾虎左旗醫療保障局相當於副科級的參公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具體的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經辦業務。
2.負責異地就醫備案、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的審核對帳工作。
3.負責全旗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療保險服務協定管理工作。
4.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單位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辦文辦會、信息宣傳、安全保密、檔案人事、後勤服務等政務事務性工作。
2.基金財務股。執行全旗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上解撥付工作;負責全旗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徵集、核定、到賬、支付等工作;負責醫療救助待遇撥付工作;負責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數據統計工作;負責本單位經費相關工作。
3.城鎮職工醫療費用核銷股。負責全旗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外轉就醫待遇核銷工作,負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費用核銷工作,負責職工大額醫療費核銷工作。具體執行城鎮職工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政策。
4.城鄉居民醫療費用核銷股。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待遇核銷工作。
5.醫療保險股。負責慢性病的認定工作,執行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政策;負責全旗醫療保險定點療(藥)機構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協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6.醫療保險費核定和異地就醫股。負責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核定。負責異地就醫人員備案、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的對帳審核工作。
7.醫療救助股。負責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待遇核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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