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縣經濟和信息化局,2002年之前稱為新寧縣經濟發展委員會(簡稱經委),2002年與鄉鎮企業發展局合併為新寧縣經濟發展局,2006年更名新寧縣工業經濟局,2010年12月10日因職能職責調整更名為新寧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簡稱經信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寧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 所屬地區:新寧縣
- 管理範圍:經濟和信息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屬事業機構,
機構簡介
為新寧縣人民政府組成局,負責管理、指導全縣工業經濟和信息化推進工作。新寧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現有幹部職工55人,其中在職人員25人,退休幹部30人。內設辦公室、政工股、經濟運行股(加掛新寧縣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辦公室)、企業發展股、節能和綜合利用股、牆體材料改革和散裝水泥推廣辦公室、電力管理股、電子通訊與信息產業推進股8個職能股室。下屬縣中藥材開發管理辦公室、縣信息化管理辦公室、縣經濟信息和電力執法監察大隊、縣中小企業信息服務中心4個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縣工業經濟局的職責、原縣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辦公室的有關管理職責,整合劃入縣經信局,適當調整相關職責。
(三)增加承擔稀土行業管理有關職責。
(四)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強全縣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近期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綜合管理全縣工業經濟,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承擔縣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制定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和規劃全縣工業產業投資布局;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以及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維護企業穩定工作。
(五)組織擬訂全縣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管理地方審批、核准和登記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性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相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的科研成果產業化;研究和規劃全縣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
(六)推進工業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進全縣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擬定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管理全縣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縣國資辦管理的企業除外);推進全民創業。
(八)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參與編制全縣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
(九)研究擬定全縣電力工業(含中小型水電)的行業發展規劃、規範性檔案和經濟技術政策。實施電力行業管理和監督,依法依規負責全縣電力工業的行政管理,依法行使電力監察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
(十)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管道運輸以及郵政通信有關的重大問題;負責鐵路專用線的管理工作;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生產企業物流外包,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
(十一)組織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全縣信息化建設。
(十二)制訂全縣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根據國家統一規劃,協調全縣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四)負責推動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組織制訂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
(十五)負責縣屬國有工業企業(縣國資辦管理的企業除外)領導班子建設、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縣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開展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負責全縣工程、經濟系列職稱的評審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有關信息產業發展及黃金、醫藥化學、建築材料、輕工業、紡織、食品等行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縣黃金、醫藥化學、建築材料、輕工業、紡織、食品等行業的行業規劃和行業標準,並實施行業監督管理。
(十七)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李振明(局長、黨委書記):主持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黨委全面工作。
曹小林(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分管黨務、統戰、計畫生育工作;分管政工股、節能和綜合利用股;聯繫中藥材辦。
李言金(紀委書記):負責紀檢監察、優環工作;分管推新工作、安全生產工作和綜合執法工作;分管電力管理股、經濟運行股。
王躍明(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財務、信訪維穩、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全民興游工作;分管辦公室、牆體材料改革和散裝水泥推廣辦公室。
王笑平(工會主席):負責工會、雙聯、企業教育培訓工作;分管企業發展股、電子通訊與信息產業推進股。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各項工作的落實;負責雙文明考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信訪維穩、保密、會務、值班、接待、政務公開、宣傳、保衛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車輛、基建及維修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系統內的計畫生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承擔政府政務視窗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和其他中心工作。
指導監督機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有關產業政策的修改、審核工作;依法實施國家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並指導其發展;指導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縣國資辦管理的企業除外);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主持當事人提出的行政聽證工作。
(二)政工股
組織實施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建設、共青團、婦女、宣傳教育、統戰、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業務工作;負責縣經信局系統企業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指導督促企業黨組織做好黨員的管理、教育工作;組織本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民主生活會、中心組的學習和檢查;承擔縣工程、經濟系列職改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工程、經濟系列的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擬訂改制前縣屬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計和審核改制前縣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及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人事和智力引進工作;研究擬定全縣工業系統經濟管理幹部、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調查分析行業、企業人才素質狀況,提出措施和建議;負責局機關及系統內黨務工作、人事勞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系統內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出國(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有關維護企業穩定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分析研究全縣維護企業穩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困難企業解困和困難職工幫扶;會同有關單位做好企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承擔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有關國企改革督辦任務。
(三)經濟運行股(加掛新寧縣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辦公室)
研究提出近期工交系統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實施意見,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負責經濟日常運行調節,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調控目標,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承擔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協調實施相關的應急預案;負責全縣煤、油、氣的監測和保障工作,協調解決運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幫助企業協調原材料供應及產品銷售有關問題;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郵政通信有關的重大問題;指導生產企業物流外包,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
研究加速推進全縣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並提出政策和措施;參與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及其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並負責組織實施;對新型工業化推進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督查;承擔工業經濟的統計、宣傳和新聞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對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的有關方針、政策,協助抓好工業園區的有關工作。
(四)企業發展股
承擔全縣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與分析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運行;擬訂鼓勵創業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動創業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擬訂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負責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指導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負責鄉鎮企業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貫徹落實國家的產業政策,制定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有關工業、信息化領域和無線電管理地方配套政策措施,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實施意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提出推進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結構調整,擬定工業及信息相關產業布局,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重要檔案、報告、重大事項及決定的督辦工作;聯繫企業家協會、企業管理協會等工業領域社會中介組織,指導其改革與調整;負責工業、電力及信息化領域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承擔全縣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組織擬訂全縣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配套政策措施;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組織新技術、新產品及新工藝的研發推廣;推進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開展全縣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研製開發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擬訂行業質量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同推進產學研合作和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企業新產品、新技術鑑定;組織縣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及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的申報;負責提出國家工信部和省科技創新項目資金的申報意見。
研究制定鼓勵工業企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地方審批、核准和登記備案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需報國家、省、市審批和核准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負責地方管理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進口設備免稅項目和國產設備抵扣所得稅項目確認;指導工交系統行業管理辦公室擬定行業規劃,研究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協同有關部門審核縣工業企業的投資方向;指導工業企業利用外資項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對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內質量標準工作;承擔裝備工業行業巨觀管理,負責國防科技、軍工單位與地方之間的服務協調,推進軍民結合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
承擔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合作、對外交流和招商引資工作;擬定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工業招商引資洽談會;指導、協調工業企業利用外資項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和重大招引資項目的實施;組織企業對外合作交流;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對外經濟合作;指導工業領域企業合資、合作項目的申報工作;協調企業參與產品展銷、展示會和博覽會。
承擔輕工、紡織、醫藥、食品、家電、消費品工業等行業的巨觀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費品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參與消費品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消費品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參與消費品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內質量標準工作;擬訂醫藥、食品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法規和經濟技術政策;承擔全縣醫藥儲備和國家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管理縣級醫藥儲備資金及儲備藥品;組織實施國家、省、市下達的捲菸、食鹽產品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鹽業和縣級儲備鹽行政管理;承擔全縣醫藥食品行業統計信息工作。
(五)節能和綜合利用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考核全縣重點企業能源消耗指標,推進以節能降耗和綜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依法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協調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工業環境保護工作。擬定黃金工業的行業規劃,組織實施黃金生產建設計畫,指導企業生產管理;組織對非法採礦的治理整頓及保護性開採特定礦種的開採審批;承擔稀土行業管理有關職責。
(六)牆體材料改革和散裝水泥推廣辦公室
負責編制新型牆體材料推廣套用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管理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負責室內裝飾的行業管理;組織開展新型牆體材料推廣套用的信息交流、統計、宣傳教育並實行監督管理;協調解決套用中的問題,促進新型牆體材料的發展;適時發布和調整本地的鼓勵、限制、淘汰的牆體材料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及產品目錄,組織、指導新型牆體材料產品認定工作;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七)電力管理股
負責協調全縣電力供用,綜合分析電力運行情況,組織制訂全縣電力工業(含電源、水電、風電)的行業發展規劃和電力工業體制改革方案及相關的政策、法規;承擔電力行業行政管理職能,負責供電營業區劃分與管理,負責全縣電力資源配置和年度電力電量平衡,編制並實施全縣年度發供電計畫;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監測電力運行,發布市場信息;促進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協調解決電力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電力價格政策,參與電價整頓、調整和改革工作;研究和推進電力需求管理工作;負責電力行業節能,推動全社會節約用電;負責新能源的行業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組織電工培訓,辦理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負責供(變)電設備承裝(修、試)企業資格審核及許可證申報工作;指導農村電氣化建設和電網建設規劃,負責各類電站立項及入網審批工作;負責用電單位審批備案工作。
(八)電子通訊與信息產業推進股
承擔電子信息通信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縣信息通信產業發展戰略,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擬訂相關行業規劃、重點專項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推進電子信息通信產業企業技術改造和行業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實施國家及省電子信息產業發展項目、國家及省高技術發展重大專項和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做好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基礎工作,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軟體企業認定、軟體新產品登記備案、計算機信息系統企業認證;負責無線電和電子電器產品維修行業管理工作;協助管理省、市、縣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跟蹤推進全縣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申報及建設;承擔電子信息產業分析匯總工作。
承擔軟體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協助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軟體項目;推動軟體服務外包等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軟體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全縣信息化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計畫及重大項目,做好信息化試點示範、標準規範、宣傳教育等基礎性工作;編制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承擔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的工作;協調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電信、廣播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指導縣城及社區、農業和農村等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承擔財政性投資重大信息化項目的前置審核工作,負責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及市場管理;指導縣信息化工作。
指導全縣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實施電子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發展規劃和標準規範;協調跨地區、跨部門電子政務業務系統建設;組織全縣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推動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建共享;協調、指導網際網路域名的使用;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監督檢查全省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信息化工程;依法管理數字認證服務機構。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編制單列。
工會按章程設定。
下屬事業機構
1、新寧縣中藥材開發管理辦公室
根據新編辦發[2003]29號檔案精神,設定新寧縣中藥材開發管理辦公室,為新寧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管理的純公益型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其主要職能職責:制定並實施中藥材行業發展規劃,負責中藥材生產、加工的合理布局調整;負責中藥材開發重點項目的申報、指導及中藥材市場的規範管理;負責引導農戶開發中藥材的生產,提供技術指導,幫助規模生產開發工作。
2、新寧縣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辦公室
根據新編辦發[2004]25號檔案設定新寧縣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根據新發通字[2010]14號檔案精神調整為縣經信局管理的行政支持型差額撥款股級事業單位,核定財政差額預算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其主要職能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發展信息產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規和政策,制定全縣信息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各類信息機構和信息市場的行業管理;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對全縣重大信息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提出意見;防止重複建設,促進電信網、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的融合;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經濟信息網路的建設;指導各鄉鎮信息化工作;組織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促進跨行業跨部門各種社會服務網的互聯,信息共享;負責協調全縣網際網路域名的命名等有關工作;組織規劃政府公眾網,推進全縣政務建設,承擔“新寧縣黨政機關辦公政務處理信息網”、“新寧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的建設、運行和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協調推動政府上網、推動建設“電子政府”;組織協調全縣辦公自動化工作,指導縣屬各單位及鄉鎮有關信息網路和信息系統的建設;擬定全縣信息化宣傳計畫和信息化人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信息化相關的重要對外合作與交流。
3、新寧縣經濟信息和電力執法監察大隊
根據新編髮[2012]2號檔案精神,將原加掛在局機關電力管理股的電力法規監察大隊,更名為“新寧縣經濟信息和電力執法監察大隊”,並獨立設定為歸口縣經信局管理的行政支持型股級全額事業機構;核定編制6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其主要職責是:
監督電力法規和行政法規的電力技術標準的執行;監督國家有關電力供應與使用方針、政策的執行;協助司法機關查處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依法查處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違法行為,並作出行政處罰;培育和規範電力市場秩序,調處供用電糾紛,依法維護電力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負責進網作業事故查處。指導、監督執法部門、重點行業主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行使信息管理領域行政執法的職責;行使新型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管理的行政執法職責。
4、新寧縣中小企業信息服務中心
根據新編辦發[2002]8號檔案精神,批准成立“新寧縣信息產業服務中心”;根據新發通字[2010]14號和新編辦發[ 2012 ]1號檔案精神,將“新寧縣信息產業服務中心”更名為“新寧縣中小企業信息服務中心”,為縣經信局管理的股級經營服務型事業單位;核定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職能職責:為中小企業的準入辦理服務手續及組織就業職工崗前技術培訓;經濟信息產權技術交易;政策法律諮詢;企業融資和向上申報項目資金的資料編寫;企業維權;中小企業協會的管理,企業家聯合會的管理和業務指導;企業的產品認證,產品質量的評審和市場開拓等前期資料準備工作和指導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