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和上級的有關檔案精神,2003年9月新寧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正式掛牌成立,屬政府內設正科級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人防工作。現從事人防工作的人員有7人,其中國家公務員4人,事業1人,臨時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寧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時間:2003年9月
- 屬:行政單位
- 職能職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等
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或擬訂全縣人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編制並實施全縣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2、組織實施人防指揮工作。制訂全縣防空襲方案、負責人民防空專業隊建設和訓練、防空防災演習演練、疏散體系建設;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根據國家制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人防工程建設審批工作。組織人防平戰結合和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參與政府應急管理和城市防災救災、搶險救援工作。
3、組織人防通信警報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全縣人防通信警報,信息網路建設,協調利用電信、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專用通信網保障人防通信警報暢通,負責實施人民防空無線管理。開展人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民防空行業標準化工作。
4、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負責全縣人民防空行政性規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
5、組織人防機關“準軍事化”建設;負責全縣人防系統的戰備值勤和應急值班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縣人武部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