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民政局

新密市民政局

新密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鄭州市委辦公廳、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密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鄭辦文〔2018〕43號),新密市民政局貫徹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新密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朱麗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密市民政局
  • 辦公地址:新密市溱水路456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朱麗華 
  • 隸屬機構:新密市人民政府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統籌城鄉低保制度,增強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服務保障能力;加快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殘疾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與保障政策。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簡化最佳化審批服務流程,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主要職責

(一)貫徹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政策,指導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貫徹落實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組織開展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貫徹落實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城鄉基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城鄉基層事務公開和民主政治建設。
新密市民政局
新密市民政局
(五)貫徹落實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政策;負責全市鄉(鎮)、街道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負責開展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市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婚姻登記工作,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貫徹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負責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制度。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貫徹落實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圖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按許可權做好福利彩票相關工作。
(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做好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服務和監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新密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新密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新密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信訪、文秘、會務、檔案、文印、印鑑管理、督查督辦、計畫生育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調查研究、綜合性檔案起草;承擔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訪信件,承辦上級交辦、轉辦的信訪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考核表彰獎勵、工資福利保險和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指導民政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聘用制度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二)社救福利慈善科。貫徹落實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殘疾人權益保護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組織開展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貫徹落實全市慈善事業促進政策和慈善信託管理辦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貫徹落實全市兒童福利、收養、救助及孤棄兒童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制度,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殘疾人社會福利、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三)社會事務科。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貫徹落實全市婚姻、殯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殯葬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貫徹落實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政策;負責全市鄉(鎮)、街道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按照審批許可權,負責本轄區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備案等工作;負責本轄區地名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貫徹落實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四)基層政權建設和社會組織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貫徹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城鄉基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城鄉基層事務公開和民主政治建設;貫徹落實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擬定社會工作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所在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志願服務政策,推進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社會組織登記等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及法律諮詢服務工作。
(五)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紀檢、宣傳和老幹部工作。

行政編制

新密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中層正職5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中層副職2名。
新密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新密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朱麗華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新密市溱水路456號。

辦公時間

(夏季)上午 08:3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 08:30-12:00 下午2:00-5:30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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