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軍軍服主要品種有軍帽、軍衣、軍褲、軍大衣、標誌符號等。軍帽分單帽和棉帽。常見的單帽為直筒式帽牆,平面圓帽頂,帶弧形帽檐和帽圍,帽圍前端成坡狀,後端齊帽頂。帽圍兩端靠兩粒小鈕扣結合在一起,在帽牆前面正上方帽圍結合的部分綴釘一枚“青天白日”圖案的圓形金屬帽徽(國民革命軍陸軍帽徽)。棉帽帽檐與單帽相似,帽圍平時繫於帽頂,冬季可以放下,下端可達脖頸,用一粒扣和搭繩系住,起到護脖、護耳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四軍時期軍服
- 帽徽:青天白日
- 臂章:N4A
簡介,臂章,帽徽,胸章,金屬證章,
簡介
軍上衣分夏服和冬服,制式相同,各級軍官同一制式,為立翻領,對襟單排五粒扣,四個明貼袋,均有袋蓋;上面兩個口袋袋底為圓形,下面兩個為方形;袋口中央各有一顆紐扣;上面兩個口袋的袋口與第2粒紐扣平齊,下面兩個口袋的袋口與第5粒紐扣平齊。士兵服基本與軍官服相同,不同之處是士兵服上衣腰後左右衣縫上各加布袢一個。軍上衣不分大小號碼,長度一律“二尺五”。軍上衣左臂佩戴白底藍字長方形布質臂章,新四軍為“新四軍”或“N4A”等。
臂章
1937年10月新四軍成立後不久,軍長葉挺和副軍長項英指示設計新四軍臂章。美術工作者呂蒙等人設計的新四軍臂章上一個身背斗笠、左手持槍右手指向前方的戰士,並在左下角標明“抗敵”二字,此臂章用木刻當印版,著藍色印在白布上,發給指戰員佩戴。這就是最初的新四軍臂章。1939年原來的印製臂章不夠用,又設計新臂章,以行進中的一隊新四軍為圖案,上方標有新四軍英文縮寫“N4A”:N是英文NEW(意為新)的開頭字母,4(代表中文“四”字),A為英文軍(Army)的開頭字母(也是軍的代號)。右下方標明“中華民國二十八年度用”。1940年版畫家馬達又設計了新臂章,正中是一戰士雙手持槍拼殺,上方加了“打倒日本帝國主義”的字樣,左下方為“抗敵”二字,右上方標明“1940”。1941年初,皖南事變後,在魯藝華中分院任教的美術工作者莊五洲受命重新設計新四軍臂章,借鑑1939年“N4A”臂章,並參考八路軍臂章樣式,“N4A”底襯白色橢圓,在上方左右兩角各加了一個五星,中間標明“1941”,整個臂章為黑白兩色,以紀念皖南事變中的死難烈士。不久,1941年的“N4A”臂章被簡化為僅有“N4A”字樣的藍白色臂章。新四軍也有中文“新四軍”字樣的臂章,與當時國民革命軍臂章形制、圖案一致。而且不僅在抗戰初期,在抗戰中後期都佩戴過。抗戰勝利後不久,新四軍英文縮寫臂章不再使用,啟用中文“新四軍”字樣的臂章,此臂章一直使用到1947年新四軍番號撤銷。
帽徽
有一種說法,1941年“皖南事變”後,八路軍和新四軍取消了帽子上的青天白日徽。事實上,八路軍、新四軍一直到抗戰結束,也沒有取消青天白日帽徽。皖南事變後,確實有新四軍官兵出於義憤不戴國民黨帽徽,但是八路軍、新四軍領導機關並沒有明令取消帽徽。1946年6月,全面內戰開始,八路軍、新四軍番號相繼取消,並不再戴帽徽。但也不是一下子全部取消,直到1947年,還有“青天白日”帽徽的。
胸章
新四軍的胸章,與當時國民革命軍的胸章相同,布質,長方形。將官胸章的框線為紅色,沒有兵種色帶,左側的三角數量與領章上的三角數量相同,當時在國軍中有“見紅就立正”的說法,就是指見到紅色框線的將官。校官的胸章為黃色邊,尉官的為藍色邊;左側一豎槓為兵種色,紅、黃、藍、白、黑分別代表步、騎、炮、工、輜重5個兵種;黑色三角表示階級(軍銜),數量與其領章上三角數量相同。士官和士兵的胸章都是白底黑字,沒有色框,士兵的軍銜是在黑三角後加兵種色槓,其它內容與軍官相同。
金屬證章
新四軍司令部曾經頒發過圓形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