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給主義
與新自由主義的區別
新供給主義不等同於新自由主義。新自由主義要求政府完全退出市場經濟,回歸守夜人的角色。而新供給主義要求政府先把多年來實施計畫經濟、凱恩斯主義干預所遺留的供給抑制因素全部革除後,方能逐步退出。也就是說,政府仍然需要在解除供給約束、解放生產力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但政府對經濟的干預必須置於嚴格、透明的制度約束之下。(以上內容來自@滕泰 先生的著作《新供給主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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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鬆供給約束 解除供給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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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基本原則
新供給主義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引導新供給,創造新需求”。供給自動創造需求的過程會因為“供給過剩”、“供給老化”、“供給約束”和“供給抑制”等原因,隨時可能中斷,只有通過“更新供給結構、引導新供給,創造新需求”才能恢復“供給自動創造需求”的理想經濟運行機制。
放鬆三大供給約束
1、放鬆高行政成本約束。
2、放鬆高融資成本約束。
3、放鬆高稅收成本約束。
解除五大供給抑制
1、解除對人口和勞動的供給抑制,提高勞動供給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2、解除對土地的供給抑制,提高資源的供給效率,降低地租和資源的成本。
3、解除金融抑制,提高金融供給效率,降低資金成本。
4、解除創新抑制,提高創新效率,降低技術成本。
5、解除制度抑制,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房價、物價管控政策
房價、物價管控政策應當以“最佳化供給結構、提高供給效率”為核心。
控制房價上漲,只有盤活土地存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增加房地產土地供給、改善房地產供給結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城市居民住房問題。
控制物價上漲,最有效的辦法是增加有效供給。既能夠挖掘增長潛力,也能夠平抑物價,不存在所謂“穩增長與控通脹的矛盾”。具體措施包括:
1、降低稅收成本。
2、控制人工和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速度。
3、穩定農產品生產和供給機制。
4、控制流通環節費用。
5、建立穩定的消費品物價形成機制。
收入分配的六個核心主張
1、遏制公共權力直接或間接參與財富分配。
2、減少壟斷對財富的瓜分。
3、控制利用公共資源過度獲取個體收入的現象。
4、對於創業企業或雇員人數、銷售收入較小的小微企業擴大免稅範圍。
5、通過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重點在於均衡要素邊際報酬的收入。
6、減少公共支出和轉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