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同瑞典簽訂的“永久”和平條約。在波蘭對俄國進行武裝干涉的時期,瑞典統治集團趁機占領了俄屬芬蘭灣南岸地區。俄國羅曼諾夫王朝建立(1613年)後,曾在普斯科夫擊敗過瑞典國王統帥的軍隊(1615年)。瑞典為準備參加三十年戰爭,同意與俄國舉行和談。談判於1616年1月在傑傑林村(Дедерин)舉行。最後一輪談判(1616年12月)移至季赫溫附近的斯托爾波沃村(Столбово)舉行,並於1617年2月27日在此簽訂條約。根據條約,瑞典同意把諾夫哥羅德等地歸還俄國,放棄對俄國皇位的要求。但是科列拉、伊凡哥羅德、雅姆、科波利耶和奧列舍克等地仍歸瑞典。這樣,俄國又重新喪失了波羅的海出海口。俄國政府還應向瑞典繳納2萬盧布的賠款。條約規定,兩國商人可以在彼此商定的國家進行自由貿易,但是禁止瑞典商人經俄國前往波斯和東方,俄國商人則不準經過瑞典前往西歐諸國。條約規定的兩國邊界一直維持到北方戰爭(1700—1721)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