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門水上婚嫁習俗是廣東省珠海市獨特的傳統民俗文化。斗門是著名的水鄉,水上婚嫁已有數百年歷史。據記載,廣東當時有“陸上人家”、“山上人家”和“水上人家”。“陸上人家”從中原遷徙而來,“山上人家”即如今的客家人,而“水上人家”以船為家,被陸地人排擠,不得上岸。直到雍正七年,官府才允許他們上岸務農,與陸人混居,於是,在斗門形成了獨特的水上婚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斗門水上婚嫁習俗
- 遺產級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 批准文號:國發〔2008〕19號
- 批准日期:2008年6月7日
- 項目編號:1005 Ⅹ-98
- 申報單位:廣東省珠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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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習俗簡介
2008年6月入選國家級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公布: 1005 Ⅹ-98 申報: 廣東省珠海市“斗門水上婚嫁”習俗是珠海市第一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為進一步保護和傳承斗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讓社會各界更多地了解這一傳統的婚嫁習俗,斗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決定在白蕉鎮燈籠沙舉辦一場傳統的“斗門水上婚嫁”集體婚禮,讓水鄉斗門給參與的每一對新人留下美好的回憶。
婚嫁習俗淵源
“斗門水上婚嫁”每一項儀式都飽含吉祥美好的寓意,頌揚感恩孝順的傳統美德,人們通過鹹水歌、高堂歌抒發情感和心聲,是水鄉文化的一大特色。
作為一種傳統的人生禮俗,“斗門水上婚嫁”習俗現仍受水鄉居民、特別是年長一輩的推崇和採用,但由於現代文明婚嫁禮儀的影響,這一傳統的形式正受到衝擊。很多年輕人認為傳統婚嫁禮儀過於繁瑣,他們結婚時的婚禮禮儀也逐漸簡化,其中一些禮儀程式和相關器具、用具也被新的東西所取代。如現代歌曲的流行,使原來婚禮“嘆情”時的哭嘆或鹹水歌伴唱儀式日漸式微;用來迎親的“花船”也日漸被汽車替換了,真正懂得操辦此禮儀的僅是那些六、七十歲以上的老人。
婚嫁習俗傳承
斗門水上婚嫁“土”而有風情。它不僅是一種民俗,也是一種文化,它的每一項儀式都蘊涵吉祥、美好的寓意,婚禮過程,既是沙田民歌的藝術欣賞,又是快樂、感恩和孝順情感的寄託和流露,具有較高的民俗文化欣賞價值和審美價值,也帶動了民眾性的民歌創作和演唱活動。作為斗門特有的水鄉習俗風情,水上婚嫁還具有文化身份認同的意義,起到維繫海外僑胞、港澳同胞鄉情的精神紐帶的作用。不少僑胞在海外的婚嫁,都模仿家鄉的這種儀式。 斗門水上婚嫁作為民間婚俗,於2007年3月29日公布為珠海市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7年11月公布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8年6月14日公布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水上婚嫁自列入國家非遺名錄後,斗門區曾舉行過多次展示性質的表演,根據斗門區出台的政策,只要是水上人家的新人採用“水上婚嫁”的形式成親,政府將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和獎勵。
保護措施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珠海市斗門區文化館(珠海市斗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獲得“斗門水上婚嫁習俗”項目保護單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