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門區統計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全區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斗門區統計局
  • 行政區域:斗門區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管轄區域

主要職責

(二) 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統計標準,指導和審定部門統計標準,審查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表。
(三) 組織實施重大區情區力普查,組織、協調城區、農村社會經濟、各項典型情況調查,向區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 負責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的調查、蒐集和整理;負責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與科技進步基本情況的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廣東省統計管理條例》及相應法律、法規對全區統計工作開展統計執法。
(六)協同有關部門組織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證和評聘工作,負責統計人員的教育和業務培訓。負責統計人員的《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證》及其證件的年審、換證工作。
(七)布置、審查、匯集有關部門的定期統計報表。
(八)管理直屬事業單位。
(九) 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秘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及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黨務、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計畫生育等工作;辦理人大、政協建議與提案;負責機關政務信息上報和反饋,組織辦公自動化建設。
(二)綜合與法規股
蒐集、整理和提供經濟、社會各項綜合性的統計資料;定期分析國民經濟計畫執行情況和發展動態;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綜合性的統計歷史資料;組織編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和統計資料彙編;編制國民經濟平衡表以及分析、預測國民經濟綜合平衡情況;擬訂全區統計規章、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統計行政執法;統計人員上崗培訓、發證等工作。
(三)業務股
負責工業和農村經濟方面的調查統計以及分析預測;負責各項社會事業狀況的調查統計和分析預測;負責對大中型企業的科技進步、全區婦女兒童事業發展及社會狀況的調查統計與分析預測;負責商業供銷、對外貿易、旅遊、利用外資、社會集團及居民購買力等方面的調查研究、資料統計和分析預測。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包括施工和勘察設計)、房地產開發經營、地質勘探、環境保護、城市住宅和公共事業等方面調查統計以及分析預測;負責對全區物資能源、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等方面的調查統計以及分析預測;開展相關的統計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
(四)社會經濟調查隊
承擔省(市)農調、城調、企調布置的各類常規調查及不定期專項調查工作,圍繞本區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及時開展專題調研,為區委、區政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協助實施重大區情區力普查,組織、協調社會經濟、各項典型情況調查;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統計局制定的統計調查方法制度。協調和指導社會經濟調查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對本區調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組織指導工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廣東省統計管理條例》及相應法律、法規,協助本局對全區統計工作開展統計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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