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修復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11號)提出的“緊跟新技術、新職業發展變化,建立職業分類動態調整機制,加快職業標準開發工作”要求,人社部組織開發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由人事部於為2021年5月發布意見徵詢稿,意見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
意見徵詢,意見稿,
意見徵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保育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等5個職業技能標準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11號)提出的“緊跟新技術、新職業發展變化,建立院探諒堡職業分類動態調整機制,加快職業標準開發工作”要求,我部組織開發了“保育師”“文物修復師”“求諒葛消毒員”“無人機裝調檢修工”和“光纖光纜製造工”等5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登入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職業標準徵求意見網(網址:詳見參考連結),選擇相應職業標肯囑燥立準連結提出意見。
2.傳送電子郵件至詳見參考連結(請在郵件中標明建議人姓名、單位、聯繫方式)。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
附屬檔案:
1.保育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2.文物修復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3.消毒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4.無人機裝調檢修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5.光纖光纜製造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意見稿
文物修復師
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徵求意見稿)
1 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文物修復師
1.2 職業編碼
4-13-03-02
1.3 職業定義
從事文物本體歷史、藝術與科學價值研判,保存狀況分析,並進行加固、清洗、補全、表面封護等工作的人員。
1.4 職業技能等級
本職業分為五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1.5 職業環境條件
壁畫彩塑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壁畫彩塑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閥閥察清除、加固、回貼、粘結、脫鹽、修補、協色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紡織品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紡織品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揭展、清迎元精理、平整、加固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金屬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金屬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除銹、加固、拼接、整形、脫鹽、聯接、補配、做色、緩蝕封護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石質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石質文物現狀道備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加固、粘接、補全、封護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陶瓷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陶瓷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脫鹽、加固、粘接、補葛充阿配、作色補繪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紙張書畫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紙張書畫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拼對、揭心、補洞、托心、貼條、全色、接筆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加固、清洗、補全、表面封護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土遺址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土遺址文物現狀調查、工程檔案記錄,並運用夯補砌築、灌漿、錨固、表面加固等技術進行土遺址保護加固的工作人員;
木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墩接、楦縫、歸安、校正、加固、修整、製作、安裝等方法,對木結構文物建築和文物建築中的木質構部件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泥瓦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校正、加固、歸安、修復、鋪墁、砌築、苫瓦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牆體、屋面、地面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油飾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清理、修補、加固、回貼、塗刷貼飾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油飾層進行修復工作的人員;
石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校正、加固、歸安、修復、砌築、製作、安裝等方法,對石結構的文物建築和文物建築中的石構件進行修復工作的人員;
彩畫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專業材料、顏料,以除塵、清污、軟化、回貼、加固、封護、繪製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彩畫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室內、外,常溫環境。其中:紙張書畫文物修復工需適宜的溫濕度、潔淨。
1.6 職業能力特徵
手指、手臂靈活,體力充沛,動作協調;具備一定的學習能力、計算能力、判斷能力、研發能力;有較強的辨色及覺察細部特徵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繪畫或雕塑基礎及空間感;具備一定的表達、溝通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國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1.8 培訓參考學時
五級/初級文物修復師不少於160標準學時;四級/中級工140標準學時;三級/高級工120標準學時;二級/技師100標準學時;一級/高級技師80標準學時。
1.9 職業技能鑑定要求
1.9.1 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2]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
相關職業:考古專業人員、文物藏品專業人員、可移動文物保護專業人員、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專業人員、考古探掘工、古建築琉璃工、古建築修建人員,歷史學研究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檔案專業人員、服裝裁剪和洗染織補人員、紡織品和服裝裁剪縫紉人員、工藝美術品製作人員等,下同。
相關專業:文物修復與保護、文物保護技術,文物展示利用技術、文物考古技術、文物與博物館學、文化遺產、歷史學、考古學、地質學、生物科學、科學技術史、材料科學與工程、建築學、測繪科學與技術、風景園林、圖書館學、檔案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套用物理學、套用化學、化學生物學、防災減災科學與工程、材料化學、土木工程、土木、水利與交通工程、測繪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地質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絲綢設計與工程、木材料學與工程、家具設計與工程、歷史建築保護工程、套用生物科學、雕塑、陶瓷藝術設計等,下同。
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5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並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並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並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5年(含)以上。(3)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0年(含)以上。
1.9.2 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理論知識考試以筆試、機考等方式為主,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技能考核主要採用現場操作、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綜合評審主要針對二級和一級文物修復師,通常採取審閱申報材料、答辯等方式進行全面評議和審查。
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
1.9.3 監考人員、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中的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不低於1:5,且每個考場不少於2名監考人員;技能考核中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2:1,且考評人員為3人以上單數;綜合評審委員為3人以上單數。
1.9.4 鑑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於90min,技能考核時間不少於120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於30min。
1.9.5 鑑定場所設備
理論考試考場不少於40平方米,備有20套以上桌椅,單人單行,有良好的照明、通風環境。專業技能考核場所具有良好的採光、通風條件,有保護棚的現場實操場地,配備5套以上文物修復師各職業方向專用操作台、工具和設備等。
[1]壁畫彩塑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壁畫彩塑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除、加固、回貼、粘結、脫鹽、修補、協色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紡織品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紡織品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揭展、清理、平整、加固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金屬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金屬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除銹、加固、拼接、整形、脫鹽、聯接、補配、做色、緩蝕封護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石質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石質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加固、粘接、補全、封護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陶瓷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陶瓷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脫鹽、加固、粘接、補配、作色補繪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紙張書畫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紙張書畫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拼對、揭心、補洞、托心、貼條、全色、接筆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加固、清洗、補全、表面封護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土遺址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土遺址文物現狀調查、工程檔案記錄,並運用夯補砌築、灌漿、錨固、表面加固等技術進行土遺址保護加固的工作人員;
木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墩接、楦縫、歸安、校正、加固、修整、製作、安裝等方法,對木結構文物建築和文物建築中的木質構部件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泥瓦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校正、加固、歸安、修復、鋪墁、砌築、苫瓦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牆體、屋面、地面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油飾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清理、修補、加固、回貼、塗刷貼飾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油飾層進行修復工作的人員;
石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校正、加固、歸安、修復、砌築、製作、安裝等方法,對石結構的文物建築和文物建築中的石構件進行修復工作的人員;
彩畫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專業材料、顏料,以除塵、清污、軟化、回貼、加固、封護、繪製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彩畫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2]相關職業:考古專業人員、文物藏品專業人員、可移動文物保護專業人員、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專業人員、考古探掘工、古建築琉璃工、古建築修建人員,歷史學研究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檔案專業人員、服裝裁剪和洗染織補人員、紡織品和服裝裁剪縫紉人員、工藝美術品製作人員等,下同。
③相關專業:文物修復與保護、文物保護技術,文物展示利用技術、文物考古技術、文物與博物館學、文化遺產、歷史學、考古學、地質學、生物科學、科學技術史、材料科學與工程、建築學、測繪科學與技術、風景園林、圖書館學、檔案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套用物理學、套用化學、化學生物學、防災減災科學與工程、材料化學、土木工程、土木、水利與交通工程、測繪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地質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絲綢設計與工程、木材料學與工程、家具設計與工程、歷史建築保護工程、套用生物科學、雕塑、陶瓷藝術設計等,下同。
2 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遵紀守法,不以物惑。
(2)道德當身,心存敬畏。
(3)實事求是,謀定後動。
(4)愛崗敬業,精益求精。
(5)鑽研業務,科技創新。
2.2 基礎知識
2.2.1 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文物保護基礎知識。
(2)文物分析技術常識。
(3)預防性保護常識。
(4)相關化學基礎知識。
(5)調查分析統計知識
(6)美術、繪畫、雕塑知識。
(7)靜物攝影、攝像基礎知識。
(8)繪圖基礎知識。
(9)辦公軟體基礎知識。
2.2.1 壁畫彩塑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古代壁畫史。
(2)雕塑史。
(3)古代壁畫製作知識。
(4)古代彩塑製作相關知識。
(5)壁畫彩塑顏料知識。
(6)壁畫彩塑病害成因知識。
(7)壁畫彩塑專用工具操作知識。
(8)壁畫彩塑修復材料種類、性能及使用基礎知識。
(9)壁畫彩塑修復工藝及操作知識。
(10)壁畫彩塑實驗操作知識。
(11)壁畫彩塑包裝、運輸相關知識。
(12)壁畫彩塑保存環境相關知識。
2.2.2 紡織品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紡織材料基礎知識。
(2)紡織品形制類別基礎知識。
(3)織物基本組織知識。
(4)服飾裁剪基礎知識。
(5)織物染整工藝知識。
(6)紡織品清潔基礎知識。
(7)手工縫紉基礎知識。
2.2.3 金屬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金屬文物製作工藝基礎知識。
(2)金屬文物修復的基本程式。
(3)金屬文物背景資料整理相關知識。
(4)金屬文物病害相關知識。
(5)常用修復材料的使用方法。
(6)常用工具設備的使用方法。
2.2.4 石質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岩石類型與性質基礎知識。
(2)岩石風化及破壞基礎知識。
(3)石質文物製作工具基礎知識。
(4)石質文物製作工藝基礎知識。
(5)保護材料種類、性質及使用基礎知識。
(6)文物病害分類及圖示知識。
2.2.5 陶瓷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陶瓷文物定義、分類及基本原則。
(2)陶瓷製作歷史、現狀及發展。
(3)陶瓷工藝基礎知識。
(4)陶瓷保護修復的歷史知識。
(5)陶瓷保護修復技術知識。
2.2.6 紙張書畫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中國古代書畫基礎知識。
(2)紙張書畫裝裱基礎知識。
(3)紙張書畫材料基礎知識。
(4)紙張書畫保護基礎知識。
2.2.7 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保護概論。
(2)不同時期的出土(水)出土(水)竹木漆器的主要種類及製作工藝。
(3)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修復原則與基本流程。
(4)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修復木工和漆工設備使用常識。
(5)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保存條件與環境控制知識。
2.2.8 土遺址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土遺址常見類型、建築工藝及建造材料。
(2)土遺址病害類型、特徵及成因。
(3)土遺址測繪知識。
(4)土工試驗基礎知識。
(5)材料試驗基礎知識。
(6)現場試驗基礎知識。
(7)修復設備工具的使用基礎知識。
(8)修復材料基礎知識。
(9)穩定性加固工藝知識。
(10)表面修復加固工藝知識。
2.2.9 木作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古建築保護技術知識。
(2)常用木材的種類。
(3)文物建築基本知識。
(4)木材的名稱、規格、用途。
(5)木作常用工具的名稱、用途。
2.2.10 泥瓦作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古建築保護技術知識。
(2)文物建築常見牆體、屋面、地面的基本形式。
(3)磚、瓦、灰等材料的名稱、規格、用途。
(4)泥瓦作常用工具的名稱、用途。
2.2.11 油飾作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古建築保護技術知識。
(2)文物建築油飾作基本知識。
(3)油飾作材料的名稱、規格、用途。
(4)油作常用工具的名稱、用途。
2.2.12 石作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中國古建築保護技術。
(2)常用石材基礎知識。
(3)文物建築石構件部位名稱。
(4)石作常用工具的名稱、用途。
2.2.13 彩畫作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中國古建築保護技術。
(2)傳統建築彩畫藝術史常識。
(3)中國彩畫修繕工藝技術理論知識。
(4)彩畫材料、顏料基本知識。
2.2.14 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知識
(1)文物保存、搬運及保護修復安全操作規程。
(2)消防安全相關知識。
(3)個人職業安全防護知識。
(4)環境保護相關知識。
2.2.15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知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的相關知識。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知識。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知識。
(5)《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的相關知識。(6)《中國文物古蹟保護準則》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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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加固、清洗、補全、表面封護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土遺址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土遺址文物現狀調查、工程檔案記錄,並運用夯補砌築、灌漿、錨固、表面加固等技術進行土遺址保護加固的工作人員;
木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墩接、楦縫、歸安、校正、加固、修整、製作、安裝等方法,對木結構文物建築和文物建築中的木質構部件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泥瓦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校正、加固、歸安、修復、鋪墁、砌築、苫瓦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牆體、屋面、地面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油飾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清理、修補、加固、回貼、塗刷貼飾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油飾層進行修復工作的人員;
石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校正、加固、歸安、修復、砌築、製作、安裝等方法,對石結構的文物建築和文物建築中的石構件進行修復工作的人員;
彩畫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專業材料、顏料,以除塵、清污、軟化、回貼、加固、封護、繪製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彩畫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室內、外,常溫環境。其中:紙張書畫文物修復工需適宜的溫濕度、潔淨。
1.6 職業能力特徵
手指、手臂靈活,體力充沛,動作協調;具備一定的學習能力、計算能力、判斷能力、研發能力;有較強的辨色及覺察細部特徵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繪畫或雕塑基礎及空間感;具備一定的表達、溝通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國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1.8 培訓參考學時
五級/初級文物修復師不少於160標準學時;四級/中級工140標準學時;三級/高級工120標準學時;二級/技師100標準學時;一級/高級技師80標準學時。
1.9 職業技能鑑定要求
1.9.1 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2]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
相關職業:考古專業人員、文物藏品專業人員、可移動文物保護專業人員、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專業人員、考古探掘工、古建築琉璃工、古建築修建人員,歷史學研究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檔案專業人員、服裝裁剪和洗染織補人員、紡織品和服裝裁剪縫紉人員、工藝美術品製作人員等,下同。
相關專業:文物修復與保護、文物保護技術,文物展示利用技術、文物考古技術、文物與博物館學、文化遺產、歷史學、考古學、地質學、生物科學、科學技術史、材料科學與工程、建築學、測繪科學與技術、風景園林、圖書館學、檔案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套用物理學、套用化學、化學生物學、防災減災科學與工程、材料化學、土木工程、土木、水利與交通工程、測繪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地質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絲綢設計與工程、木材料學與工程、家具設計與工程、歷史建築保護工程、套用生物科學、雕塑、陶瓷藝術設計等,下同。
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5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並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並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並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5年(含)以上。(3)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0年(含)以上。
1.9.2 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理論知識考試以筆試、機考等方式為主,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技能考核主要採用現場操作、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綜合評審主要針對二級和一級文物修復師,通常採取審閱申報材料、答辯等方式進行全面評議和審查。
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
1.9.3 監考人員、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中的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不低於1:5,且每個考場不少於2名監考人員;技能考核中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2:1,且考評人員為3人以上單數;綜合評審委員為3人以上單數。
1.9.4 鑑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於90min,技能考核時間不少於120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於30min。
1.9.5 鑑定場所設備
理論考試考場不少於40平方米,備有20套以上桌椅,單人單行,有良好的照明、通風環境。專業技能考核場所具有良好的採光、通風條件,有保護棚的現場實操場地,配備5套以上文物修復師各職業方向專用操作台、工具和設備等。
[1]壁畫彩塑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壁畫彩塑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除、加固、回貼、粘結、脫鹽、修補、協色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紡織品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紡織品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揭展、清理、平整、加固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金屬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金屬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除銹、加固、拼接、整形、脫鹽、聯接、補配、做色、緩蝕封護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石質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石質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加固、粘接、補全、封護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陶瓷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陶瓷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脫鹽、加固、粘接、補配、作色補繪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紙張書畫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紙張書畫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清洗、拼對、揭心、補洞、托心、貼條、全色、接筆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現狀調查、檔案記錄,並進行加固、清洗、補全、表面封護等修復工作的人員;
土遺址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從事土遺址文物現狀調查、工程檔案記錄,並運用夯補砌築、灌漿、錨固、表面加固等技術進行土遺址保護加固的工作人員;
木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墩接、楦縫、歸安、校正、加固、修整、製作、安裝等方法,對木結構文物建築和文物建築中的木質構部件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泥瓦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校正、加固、歸安、修復、鋪墁、砌築、苫瓦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牆體、屋面、地面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油飾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清理、修補、加固、回貼、塗刷貼飾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油飾層進行修復工作的人員;
石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調查、整理、補配、校正、加固、歸安、修復、砌築、製作、安裝等方法,對石結構的文物建築和文物建築中的石構件進行修復工作的人員;
彩畫作文物修復師職業方向:運用專業材料、顏料,以除塵、清污、軟化、回貼、加固、封護、繪製等方法,對文物建築中的彩畫進行修復的工作人員。
[2]相關職業:考古專業人員、文物藏品專業人員、可移動文物保護專業人員、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專業人員、考古探掘工、古建築琉璃工、古建築修建人員,歷史學研究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檔案專業人員、服裝裁剪和洗染織補人員、紡織品和服裝裁剪縫紉人員、工藝美術品製作人員等,下同。
③相關專業:文物修復與保護、文物保護技術,文物展示利用技術、文物考古技術、文物與博物館學、文化遺產、歷史學、考古學、地質學、生物科學、科學技術史、材料科學與工程、建築學、測繪科學與技術、風景園林、圖書館學、檔案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套用物理學、套用化學、化學生物學、防災減災科學與工程、材料化學、土木工程、土木、水利與交通工程、測繪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地質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絲綢設計與工程、木材料學與工程、家具設計與工程、歷史建築保護工程、套用生物科學、雕塑、陶瓷藝術設計等,下同。
2 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遵紀守法,不以物惑。
(2)道德當身,心存敬畏。
(3)實事求是,謀定後動。
(4)愛崗敬業,精益求精。
(5)鑽研業務,科技創新。
2.2 基礎知識
2.2.1 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文物保護基礎知識。
(2)文物分析技術常識。
(3)預防性保護常識。
(4)相關化學基礎知識。
(5)調查分析統計知識
(6)美術、繪畫、雕塑知識。
(7)靜物攝影、攝像基礎知識。
(8)繪圖基礎知識。
(9)辦公軟體基礎知識。
2.2.1 壁畫彩塑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古代壁畫史。
(2)雕塑史。
(3)古代壁畫製作知識。
(4)古代彩塑製作相關知識。
(5)壁畫彩塑顏料知識。
(6)壁畫彩塑病害成因知識。
(7)壁畫彩塑專用工具操作知識。
(8)壁畫彩塑修復材料種類、性能及使用基礎知識。
(9)壁畫彩塑修復工藝及操作知識。
(10)壁畫彩塑實驗操作知識。
(11)壁畫彩塑包裝、運輸相關知識。
(12)壁畫彩塑保存環境相關知識。
2.2.2 紡織品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紡織材料基礎知識。
(2)紡織品形制類別基礎知識。
(3)織物基本組織知識。
(4)服飾裁剪基礎知識。
(5)織物染整工藝知識。
(6)紡織品清潔基礎知識。
(7)手工縫紉基礎知識。
2.2.3 金屬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金屬文物製作工藝基礎知識。
(2)金屬文物修復的基本程式。
(3)金屬文物背景資料整理相關知識。
(4)金屬文物病害相關知識。
(5)常用修復材料的使用方法。
(6)常用工具設備的使用方法。
2.2.4 石質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岩石類型與性質基礎知識。
(2)岩石風化及破壞基礎知識。
(3)石質文物製作工具基礎知識。
(4)石質文物製作工藝基礎知識。
(5)保護材料種類、性質及使用基礎知識。
(6)文物病害分類及圖示知識。
2.2.5 陶瓷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陶瓷文物定義、分類及基本原則。
(2)陶瓷製作歷史、現狀及發展。
(3)陶瓷工藝基礎知識。
(4)陶瓷保護修復的歷史知識。
(5)陶瓷保護修復技術知識。
2.2.6 紙張書畫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中國古代書畫基礎知識。
(2)紙張書畫裝裱基礎知識。
(3)紙張書畫材料基礎知識。
(4)紙張書畫保護基礎知識。
2.2.7 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保護概論。
(2)不同時期的出土(水)出土(水)竹木漆器的主要種類及製作工藝。
(3)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修復原則與基本流程。
(4)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修復木工和漆工設備使用常識。
(5)出土(水)竹木漆器文物保存條件與環境控制知識。
2.2.8 土遺址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土遺址常見類型、建築工藝及建造材料。
(2)土遺址病害類型、特徵及成因。
(3)土遺址測繪知識。
(4)土工試驗基礎知識。
(5)材料試驗基礎知識。
(6)現場試驗基礎知識。
(7)修復設備工具的使用基礎知識。
(8)修復材料基礎知識。
(9)穩定性加固工藝知識。
(10)表面修復加固工藝知識。
2.2.9 木作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古建築保護技術知識。
(2)常用木材的種類。
(3)文物建築基本知識。
(4)木材的名稱、規格、用途。
(5)木作常用工具的名稱、用途。
2.2.10 泥瓦作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古建築保護技術知識。
(2)文物建築常見牆體、屋面、地面的基本形式。
(3)磚、瓦、灰等材料的名稱、規格、用途。
(4)泥瓦作常用工具的名稱、用途。
2.2.11 油飾作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古建築保護技術知識。
(2)文物建築油飾作基本知識。
(3)油飾作材料的名稱、規格、用途。
(4)油作常用工具的名稱、用途。
2.2.12 石作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中國古建築保護技術。
(2)常用石材基礎知識。
(3)文物建築石構件部位名稱。
(4)石作常用工具的名稱、用途。
2.2.13 彩畫作文物修復師基礎知識
(1)中國古建築保護技術。
(2)傳統建築彩畫藝術史常識。
(3)中國彩畫修繕工藝技術理論知識。
(4)彩畫材料、顏料基本知識。
2.2.14 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知識
(1)文物保存、搬運及保護修復安全操作規程。
(2)消防安全相關知識。
(3)個人職業安全防護知識。
(4)環境保護相關知識。
2.2.15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知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的相關知識。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知識。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知識。
(5)《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的相關知識。(6)《中國文物古蹟保護準則》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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