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自由

文明的自由指的是中國梁啓超用語。與“野蠻的自由”相對。視自由為“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但義強調“有文明之自由,有野蠻之自由”(《新民說·論自己》),必須分辨清楚。認為文明之自由有二義。其一指法律指導下之團體的自由“自出公者,團體之自由”(同上);而為保障團體的自由,又須服從團體的法律,從而肯定:“文明自由者,自由於法律之下。”(同上)其二指不侵害他人自由的個人自由,“才體自由者,個人自由之秋也”,故提倡“個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世界。”(同上)

為保持個人自由,又須“勿為古人之奴隸”“勿為世俗之奴隸”“勿為境界之奴隸”“勿為情慾之奴隸”,有反對專制,批判奴性的意義。但梁啓超後又多講團體之自由,罕言個人之自由,甚至認為由於當時中國國民缺乏自治力,“只可以受專制,不可以享自由”(《新大陸遊記》)。反映了作者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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