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物價局

海南省文昌市物價局文昌市物價局是由政府機關授權成立的專門負責文昌市物價的機關單位,單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文昌市的物價管理以及物價調控,文昌市物價局主管全市物價工作,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掛靠機構。隨著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發展迅速,單位積極回響但中央的號召,堅持以民為主,大力促進經濟發展,振興市場。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海南省文昌市物價局
  • 總部地點:海南省文昌市
  • 經營範圍:物價管理以及物價調控
  • 公司性質:事業單位
  • 員工數:7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文昌市物價局,主管全市物價工作,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掛靠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物價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物價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執行價格改革和年度工作計畫。
2、組織實施全市價格分析、監測、預警和監控。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動作與管理。
3、制定我市價格管理目錄,負責審定列管的商品價格和各類收費項目、標準。
4、承擔全市價格的監管責任。負責組織市場價格的調查,處理價格壟斷、哄抬物價、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和案件。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竟爭的價格環境。
5、建立健全收費許可證管理制度。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以及各類勞務收費的管理,核發《收費許可證》及開展收費年度審驗工作。
6、負責實施反暴利、反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和商品及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等規章,規範我市商品生產、銷售和收費行為,制止亂漲價、亂收費。負責協調處理價格、收費矛盾糾紛。
7、負責開展價格成本調查、成本監審、價格評估、價格鑑證、價格認證、價格信息服務和價格信用建設等工作。
8、承辦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物價局內設2個股級職能機構。
(一)價格管理股
負責明碼標價的管理工作;負責經營性服務性收費的審核、年審和管理工作;負責工農產品的作價、調價工作;4、負責工農產品生產成本的調查,匯總上報工作;5、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收費管理股
1、貫徹國家、省收費(服務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2、負責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審核、年審和檢查工作;3、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運作等相關工作;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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