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

文昌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

文昌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為市政府辦公室的掛牌機構,主管海防、口岸、打擊走私工作,同時,文昌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加掛文昌市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昌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
  • 辦公地址:文昌市政府辦公大樓西副樓六樓
  • 性質:文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掛牌機構
  • 級別:科級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海防管理與基礎設施建設、口岸管理與建設和打擊走私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在省海防與口岸辦公室的指導和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下,依法擬定我市海防管理與基礎設施建設、口岸管理與建設和打擊走私的規章辦法、發展規劃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海防管理與海防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海防監控中心、海防監控系統的建設、值班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市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清瀾口岸的綜合管理協調工作,檢查督促口岸單位對出境人員、交通工具、貨物和行李物品進行監管及查驗工作;負責從清瀾口岸直通港澳貨運車輛指標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清瀾口岸各單位對外工作之間的協調、管理,裁決各口岸單位之間發生的影響口岸正常運轉的爭議;會同有關部門對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嚴重違紀問題的檢查處理;負責共建文明口岸活動。
(七)負責口岸的綜合管理,採取措施,維護口岸的正常秩序。
(八)組織口岸單位對工作人員進行涉外政策、紀律、法律和國家安全教育。
(九)對違反口岸綜合管理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罰。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文昌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內設3個職能機構。
(一)口岸綜合行政管理室
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秘書事務、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協調其他股室的具體工作,負責車輛管理,負責督促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編制並上報口岸擴大、開發水域的規劃;執行口岸管理的有關規定;協調口岸查驗工作;提出口岸維護建議;負責口岸區日常管理;負責出口魚苗計畫的制定等。
(二)打私管理室
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打擊走私管理工作的規定、制度、指示,推動我市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指導和組織打擊走私行動等。
(三)海防管理室(海防監控中心)
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海防管理工作的規定、制度、指示,及時向上級報告海防情況,提出建議;協調指導和組織海防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抓好海防監控中心的執勤工作等。承擔本轄區海岸線所轄海域海防監控任務,即時上報傳輸本海防區域的雷達、紅外和視頻信息;承擔上級海防指揮任務、有關指令;協調涉海管理各部門開展海防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文昌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行政編制4名。其中:主任由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兼任,專職副主任1名,其他行政人員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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