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外事僑務辦公室

文昌市外事僑務辦公室是文昌市處理僑務工作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昌市外事僑務辦公室
  • 所屬部門:文昌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海南省文昌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外事、僑務工作、港澳工作、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制定全市外事僑務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計畫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歸口統籌和協調全市外事、僑務、港澳工作。
(三)協調本市的重大外事、僑務工作和涉外、涉僑事務活動,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發生在本市範圍內的重大敏感性涉外事件。
(四)負責審核申報全市臨時因公出國(境)、赴港澳和邀請外國(境外)、港澳人員來訪事宜及協助辦理有關護照,簽證業務。
(五)負責全市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人員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的申報。
(六)負責接待來文昌訪問的國賓和其它重要外賓以及港澳地區和海外華僑、華人的重要人士;統籌安排市領導的外事活動。
(七)負責國外友好城市、友好市(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聯繫、報批、締結等工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受理和審核上報本市關於授予外國友人榮譽稱號事項。
(八)負責統籌協調在本市舉辦“文昌市南洋文化節”等國際活動並組織策劃本市相關活動,指導協調市內單位和人員參與國際活動。
(九)負責管理因公出國和赴港澳地區人員的培訓工作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管理在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申報、監督執行本市範圍內的引進國外智力項目,對執行項目進行跟蹤反饋,總結推廣經驗。
(十)根據上級外事僑務部門的檔案資料,向本市涉外部門和單位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同意對外表態口徑。
(十一)負責領事保護協助工作,加強保護涉外安全工作,協調境外非政府在市活動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處理涉及邊界、海洋和境內的涉外事件。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市的涉外事宜,提出涉外協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本市活動管理工作。
(十三)利用對外交往渠道,從事國際公關活動,為提高我市的國際知名度,樹立良好國際形象。
(十四)開展本市的對外、對僑文化交流工作,聯繫華僑文化社團及華文學校並支持其工作。
(十五)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開展對華僑及其社團的結好工作。
(十六)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款、物的審核報批工作。並監督其捐款、物的使用情況。
(十七)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及港澳特別行政區本市眷屬和華僑華人在本市合法權益維護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僑、涉港澳同胞及其眷屬信訪、投訴案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八)做好歸僑、僑眷及港澳同胞家屬的扶貧救濟工作。
(十九)負責對華僑投資企業及僑屬企業指導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
(二十)負責對所屬企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規章、的檢查監督。
(二十一)負責對本市外事僑務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外事紀律的教育,組織外事僑務工作和涉外人員學習我國對外方針、國家政策,總結交流本市外事僑務工作經驗。
(二十二)依法確認歸僑僑眷身份。
(二十三)指導文昌市華僑農場工作。
(二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鎮外事僑務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外事僑務辦內設3個職能機構。
(一)行政秘書室
負責起草、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負責本辦的行政、文秘、機要、印鑑、收發、資材、檔案、財務、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本辦人事、行政監督工作;協助領導處理好日常工作,搞好各室之間的協調工作;協助主任做好本辦幹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外事室
負責外事工作有關規章制度的調研和擬定;負責審核申報人臨時因公出國(境)的有關事宜;協同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涉外案件;負責協調、指導全市各部門的涉外禮賓工作;承辦市級領導人出訪、對外聯絡、境外活動安排等工作;負責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市(縣)結好的聯繫、報批、締結和交流合作計畫並實施等工作;負責本市授予外國公民榮譽稱號和聘請外國人擔任榮譽職銜的報批事宜;負責管理來我市採訪的外國和港澳記者,協助做好外國和港澳記者的活動安排;負責管理或協助本市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和企業單位或中外合資單位的外籍人員的涉外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外賓參觀點的開闢調整和外事業務的建設工作;負責編制本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規劃和計畫及引進國外專家、技術人員、先進設備以及派出有關人員出國出港澳培訓工作;負責國際形勢和對外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提供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調市內外新聞媒體對本市重大涉外的報導,並參與重要涉外稿件的會審,開展本市的對外宣傳、文化交流工作。
(三)僑務室
負責督促檢查僑務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與海外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與交流合作;負責全市僑務工作發展計畫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落實僑房材料的審核工作;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款、物的報批工作,並監督具體捐款、物的使用情況;負責辦理華僑在我市定居報批工作;負責本市與新移民專業人才的聯繫、交流與合作;依法做好授予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榮譽稱號的審批和報批工作;依法確認歸僑僑眷身份和辦理“三僑”學生登記卡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的合法權益以及僑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的人事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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