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文昌市主管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機構隸屬:文昌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文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負責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有關規定,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定全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資格管理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貫徹並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和措施。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引進、選拔和培養工作。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貫徹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回國人員來文昌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定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市政府獎勵和表彰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二)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所屬事業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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