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全篇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提出劉勰自己對比、興的理解:比是比附,是按照事物的相似處來說明事理;興即興起,是根據事物的隱微處來寄託感情。這基本上是對漢人解說的總結。劉勰又說:“比則畜憤以斥言,興則環譬以記(托)諷。”把比、興方法和思想內容的表達密切聯繫起來,這是劉勰論比、興的重要發展。第二部分從
《詩經》、
《楚辭》中舉出一些實例,進一步說明比、興在具體創作中的運用,以及漢魏以來多用比而少用興的變化情況。因為漢晉期間用比的方法更為頻繁,所以,第三部分專論比的運用。劉勰用大量例證說明,比可以用來比聲、比貌、比心、比事等;總的要求是“以切至為貴”。漢魏以來“日用乎比,月忘乎興”,在文學創作中也取得了“驚聽回視”等藝術效果,但劉勰對忽視興的傾向是不滿的,所以說這是“習小而棄大”。
劉勰對比、興兩法的運用,提出一個重要的要求,是在全面觀察了事物的基礎上“擬容取心”。比擬的是事物的形貌,但不應停留在形貌的外部描寫上,而必須提取其精神實質;也就是說,要通過能表達實質意義的形貌,來抒寫作者的思想感情。只有這樣,才能“斥言”、“托諷”,以小喻大。
原文+譯註
(一)
《詩》文弘奧1,包韞六義2;毛公述《傳》3,獨標“興”體4。豈不以“風”通而“賦”同5,“比”顯而“興”隱哉6?故“比”者,附也7;“興”者,起也8。附理者,切類以指事9;起情者,依微以擬議10。起情,故“興”體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11。“比”則畜憤以斥言12,“興”則環譬以記諷13。蓋隨時之義不一,故詩人之志有二也14。
〔譯文〕
《詩經》裡邊的作品,體大思精;其中包含著風、賦、比、興、雅、頌六項。在毛亨作《詩訓詁傳》時,特別提出“興”來;豈不是因為《詩經》兼用賦、比、興三種方法,“賦”乃直陳,“比”為明喻,而“興”卻隱約難懂嗎?所以,“比”是比附事理的,而“興”是引起情感的。比附事理的,要按照雙方相同處來說明事物;引起情感的,要依據事物微妙處來寄託意義。由於引起情感,所以“興”才能成立;由於比附事理,所以“比”才能產生。用比的方法,是作者因內心的積憤而有所指斥;用“興”的方法,是作者以委婉譬喻來寄託諷刺。為了適應不同場合的不同意義,所以《詩經》作者的情志就有兩種表現方法。
〔注釋〕
1《詩》:指《詩經》。弘:大。奧:深。
2韞(yùn運):藏在裡邊。六義:指風、雅、頌三種詩體和賦、比、興三種作詩方法。《毛詩序》:“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孔穎達疏:“風、雅、頌者,詩篇之異體;賦、比、興者,詩文之異辭耳。大小不同,而得並為六義者,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稱為義,非別有篇卷也。”
3毛公:即毛亨(hēng哼),西漢學者。《傳》:指《詩訓詁傳》。
4標:標明。興體:這裡意為“興”這一項。《詩經》毛傳,只標明他認為屬於“興”的詩句,而“賦”、“比”則不注。如《關雎》“關關雎鳩,在河之洲”二句下標以“興也”。
5風通:指“風”詩通用賦、比、興三種方法,但“風”也概括了“雅、頌”在內。《毛詩序》所列“六義”的次序,是根據《周禮·春官·大師》中講的:“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六詩”、“六義”,其實為一。這種固定的排列次序,孔穎達在《毛詩序正義》中有如下解釋:“六義次第如此者,以詩之四始以風為先,故曰風。風之所用,以賦、比、興為之辭,故於風之下即次賦、比、興,然後次以雅、頌。雅、頌亦以賦、比、興為之,既見賦、比、興於風之下,明雅、頌亦同之。……賦、比、興如此次者,言事之道,直陳為正,故《詩經》多賦在比、興之先。比之與興,雖同是附托外物,比顯而興隱,當先顯後隱,故比居興先也。”劉勰所論,正是按照這個次序。賦同,指“賦”的表現方法是直陳事物。“賦同”和下句“比顯”、“興隱”是並列的。
6顯:指比喻明顯。隱:深奧,這裡指用意不明顯。
7附:接近,指託附於物以為比喻。
8起:引起。
9切:切合。類:相似。
10擬:比擬,這裡有寄託的意思。
11例:體例。
12畜:積畜。《經傳釋文》解釋《周易·小畜》的“畜”字說“本又作蓄,同,……積也,聚也。”斥:指斥。
13環譬:委婉曲折的比喻。記:一作“托”。
14詩人:指《詩經》的作者,二:指比和興兩種方法。
(二)
觀夫“興”之託諭1,婉而成章2;稱名也小,取類也大3。《關雎》有別4,故后妃方德5;尸鳩貞一6,故夫人象義7。義取其貞,無從於夷禽8;德貴其別,不嫌於鷙鳥9:明而未融10,故發注而後見也11。且何謂為“比”?蓋寫物以附意,颺言以切事者也12。故金錫以喻明德13,珪璋以譬秀民14,螟蛉以類教誨15,蜩螗以寫號呼16,澣衣以擬心憂17,席捲以方誌固18:凡斯切象19,皆“比”義也。至如“麻衣如雪”20,“兩驂如舞”21:若斯之類,皆“比”類者也。楚襄信讒22,而三閭忠烈23,依《詩》制《騷》,諷兼“比”、“興”24。炎漢雖盛25,而辭人誇毗26;《詩》刺道喪27,故“興”義銷亡。於是賦頌先鳴,故“比”體雲構28;紛紀雜遝29,信舊章矣30。
〔譯文〕
試看用“興”來寄託諷喻,常常是婉轉而善於表達;表面上說的是小事,但譬喻的意義卻很廣泛。例如《詩經》中的《周南·關雎》所說的雎鳩是雌雄有別的鳥,所以用作引起周王后妃的“興”;《召南·鵲巢》所說的鳲鳩有貞靜專一的品德,所以用作引起諸侯的夫人的“興”。既然有取於貞靜,那就不在乎是否平凡的飛禽;同樣,既然取其雌雄有別,自然不管是否健猛的鳥。這些詩句雖然明確,但表達得不夠明顯,所以還有待於註解來發揮。至於“比”是什麼呢?那是描寫事物來比附某種意義,用鮮明的形貌來說明事理。例如《詩經》中的《衛風·淇奧》以金和錫來比喻美德,《大雅·卷阿》以名貴的玉器來比喻賢人,《小雅·小宛》以蜂育螟蛉來比喻教養後輩,《大雅·盪》以蟬叫比喻酒後喧譁,《邶風·柏舟》以衣服未洗來比喻心情憂鬱,又以心非床蓆可捲來比喻立志不變:這些相切合的形象,就是“比”的方法。還有《曹風·蜉蝣》說,“麻衣潔白如雪”;《鄭風·大叔于田》說,“駕在車兩旁的馬,走起來像舞蹈一般”:這些也都是“比”一類的。後來楚頃襄王聽信壞人的挑撥,屈原卻忠君愛國,他繼承《詩經》的優良傳統而寫作《離騷》,其中諷刺是兼用“比”、“興”兩種方法的。漢代文風雖盛,但作家們卻卑躬屈節,所以《詩經》諷刺的傳統中斷,而“興”的表現方法也就不存在了。這時賦和頌很興盛,“比”的運用風起雲湧,越來越多,和過去的法則不一樣了。
〔注釋〕
1諭:曉告,引申有諷刺的意思。
2成章:指寫得好。章:篇章。
3取類:指所譬喻者。《周易·繫辭下》:“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
4《關雎(jū居)》:《詩經·周南》中的一篇,第一句是“關關雎鳩”。關關:鳥鳴聲。雎鳩:鷲(jiù舊)、鶚(è餓)一類的猛禽。有別:雌雄有別。鄭玄箋:“謂王雎之鳥,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別。”
5方:比方。舊解認為《關雎》是歌頌周文王的后妃的。《關雎》的序說:“《關雎》,后妃之德也。”
6尸鳩:即鳲鳩,也就是布穀鳥。貞:定,指婦女堅守婦德。
7夫人象義:舊解以為《鵲巢》是歌頌諸侯夫人的。《鵲巢》的序說:“《鵲巢》,夫人之德也。”
8從:黃侃《札記》:“從當為‘疑’字之誤。”夷:平常,一般。
9鷙(zhì志)鳥:兇猛的鳥。
10明而未融:《左傳·昭公五年》:“明而未融,其當旦乎。”疏:“明而未融,則融是大明,故為朗也。”
11發:發揮。
12颺(yáng羊):顯揚,指鮮明突出的描寫。
13金錫:精煉的。《詩經·衛風·淇奧》用“如金如錫”來稱讚衛武公。
14珪璋(guīzhāng規張):古人到各國聘問時所用的名貴玉器。《詩經·大雅·卷阿》用“如珪如璋”來稱讚賢人。秀:超出眾人之上。
15螟蛉(mínglíng明靈):螟蛉蛾的幼蟲。《詩經·小雅·小宛》用“螟蛉有子,蜾蠃負之”來比喻教養後輩。蜾蠃(guǒluǒ果裸):蜂的一種。這種蜂原是捕捉螟蛉以餵養其幼蜂,古人誤以為蜾蠃是養螟蛉為子,所以,後稱義子為螟蛉。
16蜩螗(tiáotáng條唐):蟬。《詩經·大雅·盪》中用“如蜩如螗”來比喻飲酒呼號的聲音。
17澣(huàn換):即浣,洗。《詩經·邶(bèi被)風·柏舟》中說:“心之憂矣,如匪(非)澣衣。”
18席捲:《邶風·柏舟》中說:“我心匪(非)席,不可卷也。”
19切:近,合。
20麻衣如雪:這是《詩經·曹風·蜉蝣(fúyóu扶游)》中的一句。雪和麻衣同樣潔白,所以用為比喻。
21兩驂(cān參)如舞:這是《詩經·鄭風·大叔于田》中的一句。驂:三匹或四匹馬共駕一車時在兩旁的馬。
22楚襄(xiāng香):戰國時楚頃襄王。讒:毀壞好人的話。
23三閭(lǘ驢):即屈原,他曾任三閭大夫。
24諷兼比興:《辨騷》篇說:“虬龍以喻君子,雲蜺以譬讒邪,比興之義也。”
25炎漢:即漢代。舊說漢代屬五行中的火,所以有這個稱呼。
26誇毗(pí皮):卑躬屈節。
27刺:諷刺。
28云:形容眾多如雲。
29雜遝(tà踏):眾多,雜亂。
30信:范文瀾註:“信,當作倍,倍即背也。”按《文心雕龍》全書無“背”字,《正緯》篇說“經正緯奇,倍擿千里”,“倍”即用背意。章:條理,法則。
(三)
夫“比”之為義,取類不常:或喻於聲,或方於貌,或擬於心,或譬於事。宋玉《高唐》雲1:“纖條悲鳴2,聲似竽籟3。”此比聲之類也。枚乘《菟園》雲4:“焱焱紛紛5,若塵埃之間白雲6。”此則比貌之類也。賈生《鵩賦》雲7:“禍之與福,何異糺纆8?”此以物比理者也。王褒《洞簫》雲9:“優柔溫潤,如慈父之畜子也10。”此以聲比心者也。馬融《長笛》雲11:“繁縟絡繹12,范、蔡之說也13。”此以響比辯者也。張衡《南都》雲14;“起鄭舞,繭曳緒15。”此以容比物者也16。若斯之類,辭賦所先;日用乎“比”,月忘乎“興”;習小而棄大17,所以文謝於周人也18。至於揚、班之倫19,曹、劉以下20,圖狀山川,影寫雲物21;莫不纖綜“比”義22,以敷其華23,驚聽回視24,資此效績25。又安仁《螢賦》雲26:“流金在沙27。”季鷹《雜詩》雲28:“青條若總翠29。”皆其義者也。故“比”類雖繁,以切至為貴;若刻鵠類鶩30,則無所取焉。
〔譯文〕
“比”的方法,在譬喻上沒有一定:或者比聲音,或者比形貌,或者比心情,或者比事物。宋玉《高唐賦》說:“風吹細枝,發出悲聲,好像吹竽似的。”這是比聲音的例子。枚乘《菟園賦》說:“眾鳥飛得極快,好像白雲中幾點塵埃。”這是比形貌的例子。賈誼《鵩鳥賦》說:“災禍和幸福的互相聯繫,同繩索絞在一起有什麼區別?”這是以事物比道理的例子。王褒《洞簫賦》說:“簫聲柔婉潤澤,好像慈父撫育兒子似的。”這是以聲音比心情的例子。馬融《長笛賦》說:“音節繁多而連續,好像范雎、蔡澤的遊說。”這是以聲音比辯論的例子。張衡《南都賦》說:“開始了鄭國的舞蹈,好像剝繭抽絲似的。”這是以事物比舞姿的例子。諸如此類,辭賦里很多。作者天天用“比”的方法,久而久之就忘記了“興”;他們習慣於次要的,而拋棄了主要的,所以作品便不及周代。至於揚雄、班固諸人,以及曹植、劉楨以後的作家們,描寫山水雲霞,無不運用“比”的方法來施展文采;其所以能寫得動人,主要依靠這種方法取得成功。又如潘岳《螢火賦》說:“螢光好像沙中金粒似地閃爍。”張翰《雜詩》說:“青枝好像聚集著翠鳥的羽毛。”這也是“比”的方法。這類例子雖多,總以十分切合為佳。如果把天鵝刻劃成家鴨,那就沒有什麼可取的了。
〔注釋〕
1宋玉:戰國時著名作家。《高唐》:《高唐賦》,載《文選》卷十九。
2纖(xiān先):細小。條:小枝。
3竽(yú於):笙一類的樂器,有三十六簧。籟(lài賴):孔竅所發的聲音。
4枚乘:字叔,西漢初年作家。《菟(tú徒)園》:《梁王菟園賦》,載《古文苑》卷三。
5焱焱(yàn厭):光彩。現存《菟園賦》的原文是“疾疾”,快。
6間:雜。
7賈生:賈誼,西漢初年作家。《鵩(fú扶)賦》:《鵩鳥賦》,載《文選》卷十三。
8糺(jiū糾):即糾,絞合的意思。纆(mò末):繩索。這兩句原文是:“夫禍之與福兮,何異糾纆。”
9王褒:字子淵,西漢作家。《洞簫》:《洞簫賦》,載《文選》卷十七。
10畜:撫養。這裡所引二句,本不在一起,原文是:“故聽其巨音,則周流泛濫,並包吐含,若慈父之畜子也。……科條譬類,誠應義理,澎濞慷慨,一何壯士;優柔溫潤,又似君子。”
11馬融:字季長,東漢學者、作家,《長笛》:《長笛賦》,載《文選》卷十八。
12縟(rù入):繁盛。絡繹:連續不斷。原文作“駱驛”,意同。
13范:范雎;蔡:蔡澤。都是戰國時辯士。說(shuì稅):遊說。
14張衡:字平子,東漢著名科學家、文學家。《南都》:《南都賦》,載《文選》卷四。
15繭(jiǎn儉):蠶繭。曳(yè夜):牽引。緒:端緒,這裡指蠶絲的端緒。《南都賦》中這兩句的原文是:“坐南歌兮起鄭舞,白鶴飛兮繭曳緒。”
16容:儀態,范文瀾注,此句當作“以物比容”。
17小:指比。大:指興。此句說明劉勰對“興”更為重視,這種觀點對後世影響很大。
18謝:辭遜,這裡是說比不上。
19揚:指揚雄,西漢末年作家。班:指班固,東漢初年歷史學家、文學家。倫:類。
20曹:曹植,建安時期著名作家。劉:劉楨(zhēn真),“建安七子”之一。
21影寫:模寫。
22纖綜:王利器校作“織綜”,組織、運用的意思。
23敷:鋪陳。華:藻飾。
24回:眩惑。揚雄《甘泉賦》:“事變物化,目駭耳回。”李善註:“回,謂回皇也。”回皇,即疑惑。
25資:憑藉。績:功績,這裡指藝術效果。
26安仁:西晉作家潘岳的字。《螢賦》:《螢火賦》,載《初學記》卷三十。
27流金在沙:《螢火賦》形容螢飛的樣子。原文是:“若流金之在沙,載飛載止。”流:流動,這裡指金光閃動。
28季鷹:西晉作家張翰的字。《雜詩》:載《文選》卷二十九。
29總:聚合。翠:翠鳥,這裡指翠鳥的羽毛。原詩是:“青條若總翠,黃華如散金。”李白《金陵送張十一再游東吳》有“張翰黃花句,風流五百年”之譽,即指此。
30鵠(hú胡):天鵝。鶩(wù物):家鴨。馬援《誡兄子嚴敦書》:“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也。”(《全後漢文》卷十七)
(四)
贊曰:詩人比興,觸物圓覽1;物雖胡越2,合則肝膽3;擬容取心4,斷辭必敢5。攢雜詠歌6,如川之渙7。
〔譯文〕
總之,《詩經》的作者運用“比”、“興”方法,是對事物進行了全面觀察。作者的思想和比擬的事物,雖像胡越兩地相距極遠,但應使它們像肝膽一樣緊密結合。比擬事物的外貌,要攝取其精神實質,這是寫作中必須努力爭取的。把形形色色的事物寫進詩篇,就匯合成滔滔奔流的春水。
〔注釋〕
1圓:周全。
2胡越:喻相距很遠。胡:指北方。越:指南方。《附會》:“善附者異旨如肝膽,拙會者同音如胡越。”
3肝膽:肝膽位置相近,這裡喻指比興的運用很切合。《淮南子·俶真訓》:“自其異者視之,肝膽胡越。”高誘註:“肝膽喻近,胡越喻遠。”
4心:指精神實質。
5斷辭:是選定文辭,引申為進行寫作。斷:裁決。敢:《說文》:“進取也。”
6攢(zǎn昝):積聚。雜:指各種事物。
7渙:水盛貌。《詩經·鄭風·溱洧(zhēnwěi真委)》:“溱與洧,方渙渙兮。”毛傳:“春水盛也。”
當代解讀
魏晉南北朝是我國文學理論取得輝煌成就的時期,對比、興的討論,完成了由經學家對其原始意義的詮釋向文學家、文學理論家對其理論學說創立的過渡。
西晉摯虞在他的《文章流別論》中道:“賦者,敷陳之稱也;比者,喻類之言也;興者,有感之辭也。後世之為詩者多矣,其稱功德者謂之頌,其餘則總謂之詩。”很明顯,摯虞釋賦從鄭玄說,釋比從鄭眾說,而釋興則是自己的新創。物感說本來是漢初《禮記·樂記·樂本》中提出的音樂生成理論,摯虞卻借用此說對興作出了自己的獨特闡釋,賦予了它全新的含義。他認為,人心受到外界事物(主要指自然景物、物候變化)的觸發而感動,由此創作出了表達這種被感動了的思想感情的文學作品,這個物感和創作的過程就是興。他的解釋,更側重於外物對詩興的感發作用。這種解釋是遠離興的原義的,但正是這種有意識的遠離,表明了摯虞對某些創作規律的潛心探討和深層認識,是一種不可輕視的新現象。齊梁時,劉勰論“興”說“興者,起也。”、“起情故興體以立”,恐怕就是受了摯虞的影響。
魏晉以前,包括前面說的摯虞(雖然他已呈現出一些轉向)皆“賦、比、興”聯稱,是經學領域討論的語文修辭問題。獨標“比、興”以論文學,始見於梁代劉勰《文心雕龍》。該書把“賦”作為一種文體,在《設賦》篇中闡述;另專列《比興》一篇,置於創作論中。《比興》篇對“比”與“興”的差別作了精當的分辨:“詩文弘奧,包韞六義;毛公述傳,獨標興體。豈不以風通而賦同,比顯而興隱哉?故比者,附也;興者,起也。附理者切類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擬議。起情故興體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則畜憤以斥言,興則環譬以記諷。蓋隨時之義不一,故詩人之志有二也”。“比顯而興隱”,指比為明喻、興為隱喻,講二者的不同特點。後面就是說“比”乃類比以明理,“興”則依物以起情。若僅觀這些,劉勰對賦比興的討論確無新意,充其量也不過是對漢儒觀點的承襲與總結。但劉勰絕沒僅僅停留在對前人意見的歸納上,他為比興充實了不少新內容:交代了怎樣具體實施比興。他認為比應“切類以指事”,即要按照喻體與被喻體雙方相同處來說明事物;興要“依微以擬議”,即要依據事物微妙處來寄託意義;二是揭示了運用比興手法的動因和社會作用。“比則畜憤以斥言”,即運用比的方法,是因作者內心有憤懣蓄積,運用比能宣洩對社會的抨擊,“興則環譬以記諷”,即運用興的方法更便於作者委婉曲折地寄託對社會的批判。《文心雕龍》是駢文,互文見義,則比興都是為了更好地宣洩情感,批判現實。這種對比興社會作用的精闢概括,已經不是簡單的表現手法問題了。而且他還對二者作了統一的概括,即:“詩人比興,觸物圓覽。物雖胡、越,合則肝膽。擬容取心,斷辭必敢。攢雜詠歌,如川之渙。”就是說“比”、“興”者是以心取物、以物達心、心物統一的創作方法,要求比擬事物要攝取其精神實質。劉勰雖“比”、“興”並舉,但這個統一的概括實偏重於興。他認為“興之託喻,婉而成章,稱名也小,取類也大”,即興體委婉曲折,能因小喻大,含意深厚,較之比體有更強的感染力。稍晚於《文心雕龍》的鐘嶸《詩品序》,對比興問題作了比《文心雕龍》更趨文學化的闡發:“故詩有三義焉:一曰興,二曰比,三曰賦。文已盡而意有餘,興也;因物喻志,比也;直書其事,寓言寫物。賦也。”鐘嶸這段話賦予了興全新的含義。以“文已盡而意有餘”釋興是他的大膽創見,它既是對詩人寫作上的要求,又是讀者欣賞作品後得到的體會。實際上是把藝術的特殊感人作用與藝術的思維特點聯繫起來,這一新含義的開掘,其實是從藝術特色、藝術風格、藝術審美的角度對我國詩歌基本特徵作出的重要概括,與鄭玄從政治教化、作品思想內容角度概括中國詩歌“主文而譎諫”的特徵相比,更為符合中國詩歌的實際, 也更具美學價值。之後唐殷璠的興象說、釋皎然的天工自然合一說、司空圖的味在鹹酸之外說,南宋嚴羽的興趣說,明清時期的神韻說等,無不受到鐘嶸這一理論的深刻影響。
劉勰之後,諸多文藝理論家便不再籠統地“賦、比、興”並提,而是僅論“比、興”,或強調“比、興”與“賦”的區別,並均把“比、興”當作文學、尤其是詩的主要持征。遍照金剛把比興與形象聯繫起來分析,繼承了唐代陳子昂重興寄的理論,對殷璠的興柬理論產生一定的影響。皎然也發揮了他們的觀點,謂“取象曰比,取義曰興,義即象下之意”。宋代的理學家、文學家朱熹對比、興作了通俗的解釋。他說:“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他把比、興作為詩歌的表現手法。清代的魏源對比、興深有研究,他把比、興與詩的道德教化作用相聯繫,認為可以“因比、興而論世知人”,進而把比、興看做是詩歌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