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徵明習字,文出《書林記事》,記敘了“吳中四才子”之一的文徵明勤學苦練、堅持不懈、一絲不苟練習書法的故事,告誡我們如果做事半途而廢,最終只能一事無成,只有腳踏實地,堅持不懈才能成功。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文徵明習字
- 作品別名:文徽協會
- 創作年代:1723
- 作品出處:《書林紀事》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作者:清·馬宗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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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徵明簡介
文徵明【1470-1559】,原名璧,字徵明。四十二歲起以字行,更字徵仲。因先世衡山人,故號衡山居士,世稱“文衡山”,明代畫家、書法家、詩人、文學家。漢族,長州(今江蘇蘇州)人。生於明宣宗成化六年,卒於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年九十歲,曾官翰林待詔。詩宗白居易、蘇軾,文受業於吳寬,學書於李應禎,學畫於沈周。在詩文上,與祝允明、唐寅、徐禎卿並稱“吳中四才子”。在畫史上與沈周、唐寅、仇英合稱“吳門四家”。
原文
注釋
(1)臨:臨摹。
(2)日:每天。
(3)率(lǜ):標準。
(4)書:書法水平。
(5)遂:於是,就。
(6)於:對,對於。
(7)平生:一生。
(8)嘗:曾經。
(9)苟且:敷衍了事,隨隨便便,馬虎。
(10)或:有時。
(11)簡札:信件,書信。
(12)少:通“稍”,稍微。
(13)易:改換,更換。
(14)不厭:不嫌煩。 厭:嫌麻煩而討厭。
(15)故:所以。
(16)益:愈加,更加。
(17)書遂大進中的“書”字:書法。
(18)平生於書中的“書”字:寫字。
譯文
文徵明臨摹《千字文》(舊時的啟蒙讀本),每天以寫十本作為標準,書法就迅速進步起來。平時對於寫字,從來也不馬虎。有時給人回復書信,稍微有一點不滿意,必定再三改動而不感到厭煩。因此他的書法越到老年,越發精湛絕妙。
文言知識
1.“易”與“更”。“易”與“更”再解釋“改”時是相同的。上文“必再三易之不厭”意為必定再三改動它而不感到厭煩。“三易其稿”意為三次改動原稿。上文“必再三易之不厭”,也可寫作“必三更之不厭”。
2.書。上文有兩個“書”字,解釋不同。“書遂大進”中的“書”。指“書法”;“平生於書”中的“書”指“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