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廟祭器法文

文廟祭器法文是廟祭祀器皿陳設之規定。自唐以來,歷代皆有定製。清順治十四年(1657)詳議文廟神位陳設、祭器名目及件數。康熙二十三年(1684)繪製文廟陳設圖(參見《古今圖書集成·文廟祀典》)。曲阜孔廟祭器凡三等。

大成殿孔子像前列:登一、鉶一、簠一、簋二、籩十、豆十、尊一、磁爵三; 兩旁四配像前列:籩、豆各八;十二哲、兩廡先賢先儒木主前列:籩、豆各四,簠、簋各一。祭器皆陳於案。排列次序為:登在中,鉶次之;簠在鉶左,簋在鉶右;籩在簠左,豆在簋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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